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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庫運輸的使用條件

越庫運輸的使用條件

1、市場需求情況:越庫作業是準時制在分銷領域的應用,只有當貨物的需求爲定值並且倉庫能夠安排任意時刻到達的任意數量的貨物時,越庫作業纔可以實施。

假如需求不確定,越庫作業就很難實施,因爲使供給與需求相匹配是非常困難的,除了要減低變異外,還要有較大的需求量,來保證越庫中心能夠持續作業。

假如需求量太低,則頻繁運送小批量貨物會增加運輸費用,這時選擇倉庫存儲作業也許更具有經濟效益。

2、供給鏈各環節之間的協調程度:在實施越庫作業的最初階段是最艱難的時期,供給鏈各成員都會經歷設備投入、設施完善等造成的費用增加。

儘管這些費用以後會通過越庫作業補償,但需要一定的時間。

3、整個供給鏈之間的信息流通:要求在供給鏈各成員間必須建立強大的信息共享系統來實現整個供給鏈的資源共享,以達到事先分配和及時鏈接。

同時可以協助完成大量的數據處理。

另外,還要求整個供給鏈使用通用條形碼和標準化的包裝,以此簡化產品流動過程中的處理程序,減少勞動力。

4、強大的第三方物流:越庫作業的特點,決定了對運輸環節有相當高的要求,需要設備先進、效率高、及時性好、治理嚴格。

小編還爲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1、市場需求情況:越庫作業是準時制在分銷領域的應用,只有當貨物的需求爲定值並且倉庫能夠安排任意時刻到達的任意數量的貨物時,越庫作業纔可以實施。

假如需求不確定,越庫作業就很難實施,因爲使供給與需求相匹配是非常困難的,除了要減低變異外,還要有較大的需求量,來保證越庫中心能夠持續作業。

假如需求量太低,則頻繁運送小批量貨物會增加運輸費用,這時選擇倉庫存儲作業也許更具有經濟效益。

2、供給鏈各環節之間的協調程度:在實施越庫作業的最初階段是最艱難的時期,供給鏈各成員都會經歷設備投入、設施完善等造成的費用增加。

儘管這些費用以後會通過越庫作業補償,但需要一定的時間。

3、整個供給鏈之間的信息流通:要求在供給鏈各成員間必須建立強大的信息共享系統來實現整個供給鏈的資源共享,以達到事先分配和及時鏈接。

同時可以協助完成大量的數據處理。

另外,還要求整個供給鏈使用通用條形碼和標準化的包裝,以此簡化產品流動過程中的處理程序,減少勞動力。

4、強大的第三方物流:越庫作業的特點,決定了對運輸環節有相當高的要求,需要設備先進、效率高、及時性好、治理嚴格。

036 越庫操作

越庫操作是指不同供應商的各種貨物到達倉庫後,對貨物加以分揀、組配,直接送至貨車裝載區,省去其間上架入貨位、存儲等物流程序,立刻把貨物轉運至供給鏈的下一節點。

  越庫作業流程一般爲:先由分銷商將採購訂單發往供應商,同時向供應商說明各店所需商品的具體型號和數量。

供應商將訂單中各店的商品集中到一個貨箱,並用代表商品號和店號的條形碼貼在外包裝上,再將貨物運至分銷商處。

分銷商掃描所有貨品外包裝上的條形碼進行驗貨,確保所有訂購貨物收齊,然後立即把貨箱按照不同地點進行分裝後將貨物運出。

  可以依據信息獲取情況,將越庫作業分爲前配送與後配送兩種。

  1、前配送。

供應商將產品按不同目的地進行分類,並貼上條形碼。

工作人員收貨時,直接掃碼確認目的地,然後將同一目的地的商品集貨,裝入出貨車輛,而不需要臨時堆碼。

這種情況下,供應商必須知道每種貨物需要多少及送到哪個客戶手中,以便貼上相應的標籤。

因此要求在各環節中有完善的信息共享。

  2、後配送。

從供商商處訂購貨物後,運至越庫中心進行分揀整合,在接收貨物時貼上標籤確定目的地,然後集貨發出。

  能否實施越庫作業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1、市場需求。

貨物需求批量較大,且倉庫能夠安排任意時刻到達的任意數量的貨物時,越庫作業纔可實施。

需求量太低,頻繁運送小批量貨物會增加運輸費用;空間不夠,沒有較大的貨場分貨,也不便實施。

  2、供應鏈各環節間的協調程度。

越庫作業需要分銷商、供應商及客戶間廣泛的協調與合作,比如由哪一方負責貼條形碼,由哪一方負責開發信息系統軟件等,這些問題需要供應鏈各成員提前協調好。

  3、供應鏈間的信息流通。

越庫作業要求供應鏈各成員間必須建立強大的信息系統來實現資源共享,需要整個供應鏈使用通用條形碼和標準化包裝,以簡化產品流動過程中的處理程序。

  4、第三方物流支持。

越庫作業對運輸環節有相當高的要求:設備先進、效率高、及時性好、管理嚴格。

由於時間要求高,所以運輸過程中決不能出現任何差錯,需要第三方物流公司要有先進的技術和可靠的運輸手段,以及充足的運輸設備,可以按照預定計劃嚴密實施。

  除此之外,對產品的質量也有較高要求。

越庫作業中,產品到達倉庫後只進行簡單的分裝與組配,不可能對產品的質量進行仔細檢查,這就要求供應商一定要嚴把質量關,不能出問題。

  針對水西汽配的現狀,王二覺得對不同供應商同時到貨的商品,實施越庫作業有些困難。

但對於同一供應商到貨,需要向門店集中配貨的商品是可行的,決定在這一方面先實施越庫作業。

主要操作要求是:跟蹤貨運公司到貨時間,提前向銷售部門索要配貨清單(因爲商品未到貨無法入庫,所以無法制作配貨訂單),可以是表格形式。

到貨卸車時,直接按門店分好堆,集貨後當天發出。

這樣對於批量大商品,無疑會減少空間佔用和管理費用。

  但是,越庫作業卻違反了先進先出的規則,這是比較讓人頭疼的一件事。

試論述越庫作業是怎樣運行的?

越苦配送包括任何一種避免再將貨物送去零售商之前將其放入倉庫的運輸方法。

越庫配送有幾種方式,區別主要在於何時確定目的地。

對於複雜的越庫配送,其完整的步驟是:

(1)採購訂單發往供應商,同時發去對向各點分發產品的各個說明;

(2)供應商把每個店的商品集中到一個貨箱或托盤裏;

(3)供應商用代表商品號和托盤好的條形碼標記各項,並用總碼代表;

(4)在零售商要被補貨的當天,供應商將貨運到零售商的分銷中心;

(5)在分銷中心,零售商掃描所有送來的貨箱上的條形碼驗貨,並立即把貨箱送到碼頭;

(6)零售商的所有貨箱都被裝上配送卡車(拖車),或集中在碼頭等數量湊足時裝車(即合撞車);

(7)運箱入店,店內人員進行核點。

對於一般的越庫作業,其完整的步驟是:

(1)供應商受到採購訂單,他們只給出分銷中心的要貨;

(2)供應商只用SKU、箱數等;

(3)如果商品在訂貨時易被分配好,供應商在貨箱上貼上標籤;如果在收貨時分配好,分銷商在貨箱上貼上標籤;

(4)箱子被裝上傳送帶,按各店分揀,然後將貨裝上送貨卡車。

對於簡單的越庫配送,不需要實現分配及運輸上的協助,朱需要知道產品在1--2天內運出就行了。

在此過程中,貨物被收到後,馬上轉到運輸碼頭或旁邊的“熱線訂單貨運營”區,然後這些大宗貨物會被運走

供應鏈管理中的越庫配送是什麼意思?以及它的優缺點?

越庫配送是現在物流一種很新的運送方式,即商品到了配送中心以後,不進庫,而直接在站臺上向需要的客戶進行配送,這樣就使物流成本大大的降低了。

由於傳統流通渠道的變革,零售終端的能力顯得越來越重要,消費者對於產品時效性需求也越來越高,這些均需要物流企業根據貨物的特性來選擇恰當的組織方式以便滿足渠道縮短、提高反應速度的要求。

越庫方式的產生就是以上因素所促成的。

這種作業方式已經日益受到人們關注並得到廣泛運用。

對於其稱呼,理論界一般稱之爲直撥運輸,而在物流實踐行業多稱爲越庫。

其基本含義是指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落地或進入倉儲設施後不在倉庫倉儲而是立刻進行進出貨作業後就直接從生產工廠、車站、碼頭、倉庫、車船直接進入指定客戶的運輸/配送車輛的組織方式。

通過這種組織方式,避免了落地作業所導致的二次裝卸搬運、減少了由於倉儲所導致的時間及成本增加、減少了物流中轉環節。

以商超爲例,說明這種越庫配送的優勢。

這種越庫配送的管理技巧是連鎖超市物流配送的競爭優勢,其適用於快速流轉品以及對時效要求很高的鮮花、水果、蔬菜、海鮮等。

當然,越庫作業對供應鏈上企業的信息系統、協調組織能力要求較高。

越庫作業方需要在越庫商品到達處理場之前,對於客戶訂單、客戶位置、貨物的品種等相關資料及時瞭解及處理,並協調各方保證越庫貨物能夠及時到達處理中心,並運往指定客戶或商家。

根據筆者瞭解,一般說來,越庫作業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供應商必須事先對發送貨物的去向有清楚的瞭解,並做好相應的流通加工作業以便貨物到達直撥中心後能直接發貨。

而另一種作業方式則是供應商貨物到達直撥中心後才確定貨物的去向並進行相應的流通加工作業。

前一種適合於供應商及直撥中心有功能強大的信息系統,而且直撥中心的作業面積有限的情形,而後者則正好相反。

上兩種作業方式各有千秋,物流企業需要靈活選擇。

越庫配送需要連鎖企業建立一個快速反應的體系,這是很重要的。

一般說,搞銷售對POS 機都很重視,那些零售商無論是超市還是百貨店,POS 機的應用已經越來越普遍了,POS 絕不是隻爲了做生意收錢才設的,而是爲了把大量的銷售的信息轉化爲對零售業、對生產企業、對中間的批發都非常有用的數據和信息。

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建立了一個很好的管理信息系統,就可以把顧客的信息轉化爲對生產和配送的指導,這樣庫存量就可以大大地減少。

當今,越庫配送爲希望精簡原產地到銷售點供應鏈的零售商提供了巨大的發展潛力,除了可以消除不必要的產品輸送和存儲工作以及所有與過量存貨相關的直接成本外,越庫配送還爲零售商提供了進一步節約成本的潛在可能。

如果需要存儲的產品數量較少,存儲並輸送該產品所需的空間和設備也會減少,這樣訂單履行速度將會提高而且產品損壞和過期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是越庫作業?

越庫作業是指在越庫設施接收來自各家供應商的整車貨件,立即依顧客需求及交貨點加以拆解、分類、堆放,進而裝上準備好的出貨運具上,送往各顧客交貨點。

其中,所有貨件均不進入倉庫的儲存空間。

越庫作業特別適合於快速處理的緊急訂單,適合於要求零售商向客戶直接運送商品的情況。

在越庫作業中,貨物是流經倉庫或配送中心而不是儲存起來。

通過越庫策略大幅降低庫存水平,可以降低庫存管理成本、減少貨物損失率、丟失率及加快資金週轉等。

用彼得·德魯克的話形容越庫作業:採用越庫作業後,倉庫將成爲一個編組場所,而非一個保管場所。

貨物到達倉庫後經過簡短的交叉分裝後,省去了倉儲等其他內部操作,而直接將貨物發送至供應鏈下一節點。

[編輯]越庫作業的關注原因越庫作業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主要原因是:1、對較大、較穩定的需求,並不需要每次都採取訂購模式來運作,這將給供應鏈各環節(尤其是供貨商或分銷商)帶來不必要的庫存。

因此,零售商轉而尋求越庫方式來減少庫存。

2、對穩定而小批量的需求,採用越庫技術來代替零擔運輸,可大大降低運輸成本。

3、昂貴的庫存費用。

4、商品本身對時間上的要求 例如快遞、保鮮食品等。

[編輯]越庫作業的類型按照不同的企業類型可以將越庫作業分爲四種類型:1、製造型越庫接收及整合入貨供應是爲實現準時製造。

例如,製造商可能會將倉庫建立在工廠附近,並用它作爲準備零件或整合配套元件的配送地。

由於需求可以直接從MRP系統預知,零件到達倉庫後,按照要求進行簡單處理後直接運到車間,無需存儲。

2、銷售型越庫整合不同供貨商送往同一客戶的貨物,進行分揀、打包後直接運至各零售商處。

例如,計算機分銷商經常將來自不同製造商的零件依據客戶訂單需求及時整合、打包,由一輛車運至客戶處。

3、運輸型越庫許多物流公司爲將不同客戶的貨物集中裝在一起,以獲得規模經濟的效益,會對到達倉庫的各種零擔運輸和小包裝貨物進行重新打包,便於一車裝運以節約運輸費用。

4、零售型越庫從多個供應商處獲得商品後,在倉庫按照各零售店預先送到的訂單將貨物分揀裝車,直接運至各零售店。

上述四種越庫作業類型的共同特點是貨物整合及極短的循環週期,之所以使得這種極短的循環週期成爲可能,主要原因是在接收貨物前,其目的地已知。

因此,還可依據信息將越庫作業分爲前配送與後配送兩種類型。

在前配送類型中供應商爲分銷商的越庫作業準備直接配送的產品,並按照不同目的地將貨物進行分類。

他們可對貨物進行標價或貼條形碼等操作。

由於對入貨的托盤進行標記,越庫區的操作工人可以直接將貨物裝入出貨車輛,而不需要臨時堆碼。

同時由於不需要接觸貨物,可以降低操作成本。

前配送類型有利於分銷商,但較難妥善安排,因爲分銷商的上級供應商們必須知道每種貨物需要多少及送到哪個客戶手中,以便貼上相應的標籤。

因此,前配送類型要求在各環節中有完善的信息共享。

而後配送類型則緩解了這種負擔,分銷商從所有供應商處訂購貨物後運至越庫中心進行分揀整合,在接收貨物時貼上標籤。

但這種模式會爲分銷商增加勞動成本。

另外,還可以按照越庫作業的操作流程分爲單階段越庫作業、兩階段越庫作業及多階段越庫作業。

因此,某越庫中心可能同時具備兩種類型的越庫作業,具體採用何種類型的越庫作業模式要依據整體供應鏈的實際情況而定。

集裝箱運輸的條件

集裝箱運輸的條件:

1、各型集裝箱在相同箱型的集裝箱辦理站間辦理運輸。

自備集裝箱除可在相同箱型的辦理站辦理運輸外,還可在經鐵路局批准的專用線間辦理運輸。

集裝箱辦理站名在《鐵路貨物運價里程錶》公佈。

2、託運的集裝箱總重量不得超過該集裝箱的標記總重量。

20英尺集裝箱總重量不得超過到站最大起重能力。

3、集裝箱不辦理軍事運輸。

部隊或軍工企業辦理集裝箱運輸的,按商運辦理。

軍事運輸使用自備集裝箱的,不再按集裝箱運輸條件辦理。

集裝箱運輸的優點:

1、保證貨物運輸安全。

集裝箱運輸大大減少了傳統運輸方式中人力裝卸、搬運的次數,這就可以避免人爲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貨物破損、溼損、丟失等貨運事故,減少經濟損失。

2、節省貨物包裝材料。

使用集裝箱運輸,可以簡化或不用運輸包裝,節省包裝材料和費用,降低商品的成本。

3、簡化貨運作業手續。

貨物採用集裝箱運輸後,以箱作爲貨物的運輸單元,減少了繁雜的作業環節,簡化了貨運作業手續。

4、提高裝卸作業效率。

由於集裝箱的裝卸作業適於機械化,其裝卸作業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同時,大大縮短了集裝箱的站(港)的停留時間,加速了車船的週轉和貨物的送達。

5、減少運營費用,降低運輸成本。

貨損、貨差大爲減少,貨物保險費也隨之下降;開展“門到門”運輸業務後,可大量節省倉庫的建造費用和倉庫作業費用等。

6、便於自動化管理。

集裝箱是一種規格化貨物運輸單元,這就爲自動化管理創造了便利條件。

供應鏈環境下的越庫運輸方法的優缺點

優點有:減少了貨物通過倉庫的時間;一般可大批量搬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大了貨物流的速度,提高了庫存資金週轉率;切實加快了貨物週轉時間,能更快地滿足客戶的響應需求;相對減少了單位貨物的人工成本,降低了總的庫存成本等等。

缺點:並不是所有的貨物均可進行越庫作業,實際上,只有大約10%不到的貨物,才適用於越庫作業。

適於直達和中轉運輸的情況

直達運輸適合於下列情況:

1. 品種規格比較簡單,來源較少,量大面廣的農產品,如煤炭、石油、木材、糧食、鹽等;

2. 商品從生產佈局來看,產地或銷售地區比較集中,而消費分散;

3. 商品本身性質特殊,需使用專用設施或工具,如集裝箱運輸;

4. 商品的生產前提與消費條件不同,如冰糕、冰淇淋等;

5. 商品的消費季節性強,需要在短時間內集中大量運輸,如北方的冬季滑雪用具。

中轉運輸適合於下列情況:

1. 商品產地和銷售地區分散,消費條件不利,如地理位置相距較遠,交通不便的山村;

2. 商品生產前提和消費條件不利,如季節性生產,常年消費的商品;

3. 商品本身性質特殊,需要使用多種運輸工具,選擇不同運輸線路和運輸方式,如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輸。

在選擇直達或中轉運輸時,需要考慮商品的性質、運輸工具的選擇、運輸線路和運輸方式的確定等因素。

鐵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

第三十五條 貨物運單、封套上的到站、車號、封印號碼各欄,不得任意塗改。

在裝車站(含分卸站)、換裝站、變更處理站因作業需要或填寫錯誤時,應按規定更改。

  運輸途中發生運輸票據丟失時,丟失單位或處理站應編制普通記錄繼運到站,並及時拍發電報向有關站查詢,全列車運輸票據丟失時,還應於當日上報主管鐵路局。

被查詢站接電後,均應於48小時內電覆或繼續查詢。

發站接到查詢電報後,48小時內應按貨票的內容拍發電報並將貨票抄件寄送到站處理。

  第三十六條 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貨物本身、車輛技術狀態或自然災害等原因,發生貨車滯留,在站滯留時間達到48小時,應拍發電報,通知發到站;必要時,應抄送有關鐵路局。

  第三十七條 裝車站按施封辦理的貨車,途中不得改按

  不施封辦理。

  第三十八條 我國發往或換裝到朝鮮以及朝鮮進口或過境我國的棚車、冷藏車,應選用上下部門扣良好的車輛,在下部門扣處施封。

列車編組站在列車編組順序表上均應註明“○聯”字樣。

朝鮮進口或過境我國的,上部門扣以8號鐵線擰固,憑下部門扣原朝鮮封印(鉛餅)交接,發現封印丟失、失效,由交方編制普通記錄並補施施封鎖。

我國發往或換裝到朝鮮的,上部門扣以10號鐵線擰固,下部門扣施以施封鎖(環狀)。

在發站、到站、局間分界站(或商定的交接站)以及補封站,均應檢查封印的站名、號碼。

  其他國際聯運貨車的施封及交接方法,按本規則規定辦理。

  國境站對外交接時,仍按現行國際聯運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二節 有運轉車長值乘列車的交接、檢查及處理

  第三十九條 車站與運轉車長或運轉車長相互間使用列車編組順序表和乘務員手冊辦理簽證交接。

交接的時間、地點由鐵路局指定,涉及兩個鐵路局的由有關鐵路局商定。

接收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列車檢查完畢並辦理交接簽證。

  到達列車在規定時間內未經車站簽證,車長不得退勤;超過規定時間,車站未同車長辦理交接,車長要求車站值班負責人(無值班負責人時爲車站值班員)簽證後退勤。

  站車交接中發現問題車長拒絕出具證明時,車站應於列車到達後120分鐘內拍發電報,主送責任列車段抄知主管鐵路局。

  第四十條 貨物檢查、交接的內容,以及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按表l規定辦理。

  第三節 無運轉車長值乘列車的交接、檢查及處理

  第四十一條 無運轉車長值乘的列車實行站與站間交接檢查的區段負責制,車站負責交接檢查的工作。

區段負責制是指在對貨物列車的交接檢查中,按列車運行區段劃分貨運檢查站責任的制度。

  列車運行途經有技術作業或無技術作業但停車時間在35分鐘以上的技術作業站,視爲責任貨運檢查站(簡稱貨檢站),由車站組織人員進行貨運檢查作業。

  第四十二條 中間站保留及甩掛作業的貨物列車,由車站負責看護,保證貨物安全,發生問題車站要及時處理。

  第四十三條 貨物列車無改編作業時,貨檢站對貨車的施封狀態,僅憑列車編組順序表的有關記載檢查施封是否有效,不覈對站名、號碼。

貨物列車有改編作業時,貨檢站對貨車的施封狀態,交接時只覈對站名,不覈對號碼。

  第四十四條 交接檢查時發現的問題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應於列車到達後120分鐘內以電報通知上一貨檢站,同時抄知發到站。

電報的內容應包括列車的車次、到達時分、車種、車號、發站、到站、品名、發現問題及簡要處理情況,需編制記錄時按規定要求編制,並將記錄粘貼在貨票丁聯背面或封套背面,無法粘貼的隨封票交接。

  第四十五條 運輸票據由編組列車的車站封固並與機車乘務組實行封票簽字交接。

列車運行中在車站更換機車時,由更換地所在車站檢查封固狀態,並負責傳遞。

機車乘務人員負責將票據完整地傳遞至列車終到站、甩掛作業站,並與車站簽字交接,沒有車站簽字不得退勤,發生票據丟失,追查當事人責任;途中臨時甩掛車作業時,由車站編制普通記錄後啓封處理,並將運輸票據連同普通記錄重新封固。

  車站與機車乘務員應在商定的地點進行地面交接。

  第四十六條 貨物檢查、交接的內容,以及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按規定辦理。

  第四節 普通記錄的管理

  第四十七條 車站(車務段)對普通記錄應建立請領、發放、使用及保管制度。

普通記錄用紙須按號碼連續使用 。

普通記錄存查頁應及時收回,不丟失,不缺頁。

運轉車長使用的普通記錄,應由列車(車務)段負責登記和集中保管。

  第五節 交接電報的管理

  第四十八條 無運轉車長值乘的列車,接方進行貨運檢查發現問題後,按規定拍發的電報作爲有車長值乘時交方出具的普通記錄。

  車站對交接電報應建立登記制度,自編號碼,妥善保管。

  第六節 貨物換裝整理

  第四十九條 在運輸中發現貨車偏載、超載、貨物撒漏,以及因車輛技術狀態不良,經車輛部門扣留,不能繼續運行,或根據本規則有關規定需要換裝整理時,由發現站(或鐵路局指定站)及時換裝整理,並在貨票(丁聯)記事欄記明有關事項。

  換裝整理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兩天。

如兩天內未換裝整理完畢時,應由換裝站以電報通知到站,以便收貨人查詢。

  編組、區段站對扣留的換裝整理貨車,應進行登記,並按月彙總報鐵路局,同時通知有關鐵路局。

  貨物換裝整理所需的加固材料,由車站購置,以成本列支並保證滿足使用需要。

  第五十條 鐵路責任的貨物整理費由整理站(路局)列銷;換裝費由原裝車站(路局)負擔,但由於行車事故或調車衝撞發生的換裝費由責任單位負擔;因車輛技術狀態不良發生的換裝,屬車輛部門責任,換裝費由發生局負擔。

  需要向責任單位清算的換裝費,由換裝站將記錄連同有關費用的單據,按月彙總報主管鐵路局,在發生換裝的次月內向責任鐵路局(或責任單位)清算,但每一責任路局每月發生款額累計不足1 000元的不清算。

  第七節 貨運檢查站的管理

  第五十一條 貨檢站要加強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貨檢人員技術、業務素質;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作業標準;加強安全設備和設施的管理工作,提高設備和設施的管理水平;建立互聯、互控、分析報告和信息反饋制度,做好有關臺賬和資料的統計分析工作。

  貨檢站之間應加強工作聯繫,及時處理交接中發現的問題。

  第四章 貨 場 管 理

  第一節 貨場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五十二條 車站貨場是鐵路辦理貨物運輸的場所,也是貨運產品的營銷窗口,並以鐵路承運人資格代表鐵路運輸企業參與市場經營,履行鐵路運輸企業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除鐵路運輸主業外,其他任何單位都無權以鐵路承運人資格和名義辦理鐵路貨運業務。

  爲滿足貨物運輸的需求,安全、方便、快捷地運送貨物,貨場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加強安全基礎工作,完成運輸生產經營任務,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十三條 貨場應由主業實行生產和經營的統一管理、統一費率、統一收費、統一清算,對外一體化經營,對內一體化考覈,發揮貨場整體經營的基本功能,積極開展貨運營銷,不斷增強鐵路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

  第五十四條 車站要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新技術、新設備管理貨場,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

貨場要努力創優,不斷改進裝備設施,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經常保持安全、文明、整潔、暢通;做到:服務文明化,管理科學化,作業標準化,不斷提高運輸集裝化和裝卸機械化水平。

  第五十五條 貨場內應建立適應貨主辦理運輸手續的作業流程,加強各環節間內部銜接,實行一個窗口辦理、一次收取費用、一張支票結算。

開辦貨運信息服務項目,利用電話、電傳、計算機等現代化手段,爲貨主提供進貨、到貨、運費等信息諮詢。

零星小件貨物實行就地檢斤、就地收貨、就地承運。

  第五十六條 車站應根據貨運設備、裝卸機具和辦理貨物種類等情況合理劃分貨區、確定貨位分工,充分發揮貨場的作業能力;應協調好貨運、裝卸、運轉部門間的關係,明確分工,密切配合。

  貨場內禁止閒雜人員進入,貨區內嚴禁吸菸。

  未經鐵路局批准,貨場內不允許其他單位設點辦公。

  第五十七條 鐵路裝卸管理部門應對貨場內的委託裝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派班、統一費率、統一收費、統一清算的“五統一”管理。

凡未與鐵路籤訂合同的,不準在貨場內進行裝卸作業。

需用機械裝卸至汽、馬車或船舶的貨物(包括集裝箱),應由貨場內設置的鐵路裝卸機械作業。

貨場允許託運人、收貨人以自備交通工具進出貨物。

鐵路局規定由鐵路負責零擔貨物出入庫的車站,託運人、收貨人不得進庫取貨、送貨。

  第五十八條 貨場應對經營、安全、技術業務、設備、消防、收入、專用線等實施規範和科學的管理。

貨場內的管理和生產人員應嚴格遵守《貨裝職工守則》(附件二)。

  第二節 貨場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五十九條 貨場應建立貨裝分工負責制,包區、包庫或包線負責制,貨場清掃分工負責制,運輸票據、貨物檢查交接制,取送車作業制,站車交接檢查制,保價運輸管理制,施封鎖請領、發放、使用、保管制,門衛、巡守、消防制,衡器使用、維修、保管制,統計分析制等項作業制度。

  第三節 貨運設備管理

  第六十條 貨運設備包括倉庫、貨棚、站臺、貨物線、堆貨場及通道、房屋、裝卸機具、衡器、軍用加固材料、防溼篷布,上水、加冰、洗刷除污以及用於貨運業務的電子計算機等各項設施。

車站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貨運設備,建立設備臺賬,逐項登記入冊。

遇有變更及時修正,上報備案。

  第六十一條 車站要充分利用貨運設備,發揮設備的效能。

凡屬貨場範圍的土地、設備,未經鐵路局批准,其他單位不得佔用。

  要加大鐵路貨場建設,配置質量良好的倉庫、雨棚、裝卸機具和裝卸場地,完善服務設施,健全服務功能,爲招攬貨源、服務貨主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

  第六十二條 車站應積極應用電子計算機技術,提高貨運、裝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車站(車務段)應有專人負責貨場內電子計算機的管理工作。

管理人員應熟悉貨場使用的各種計算機的性能、構造,能夠排除計算機常見故障。

  第四節 貨運技術管理

  第六十三條 爲加強貨運技術管理工作,在貨運量較大的以及經常辦理超長、超限、集重、危險、鮮活、軍運、國際聯運貨物的車站貨場內,應配備貨運工程技術人員,建立貨運技術室,實行技術負責制。

  第六十四條 車站貨運技術工作的職責範圍是:

  負責車站貨運技術工作,掌握車站貨運技術情況,並對貨運技術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查定貨運設備能力和作業能力,編制貨場改建和擴建計劃;編制貨運作業程序和質量標準;研究改進貨物運輸條件,改善貨物包裝,簽訂試運協議和專用線運輸協議;組織貨運技術革新,推進現代化管理;編制貨運技術業務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按部有關規定製定超限、長大貨物、危險貨物和鮮活貨物的裝載運輸方案以及其他貨物的定型裝載方案。

  第五節 車站貨運管理細則

  第六十五條 爲順利執行日常貨運作業計劃,正確組織貨物運輸,落實各項貨運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明確和協調貨場內各種工作關係,車站(車務段)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車站貨運管理細則》。

鐵路局直管站、段的《車站貨運管理細則》經鐵路局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六條 《車站貨運管理細則》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車站貨場概況

  1. 貨場的位置,佔地面積,作業性質,設計能力,實際運量(標明年度),大宗貨物品類。

  2.各種貨運設備、裝卸機具、消防設施的數量、分佈及能力(包括貨場、專用線等平面圖)。

  3.貨區和貨位的數量、面積、分佈及分工。

  二、貨運、裝卸組織管理系統

  1.組織機構、指揮系統及貨裝職責分工。

  2.人員配備及分工。

  三、貨運工作計劃管理

  1.貨運需求的受理制度,整車、零擔、集裝箱運輸計劃的編制辦法。

  2.裝卸車方案和日班計劃的編制、審覈與執行。

  四、各項基本作業制度

  五、貨場內各種單項管理辦法

  單項辦法包括:安全、防火、設備、規章、文電、業務教育、計算機、篷布、軍運、票據、施封用具、加冰上水、貨車洗刷除污、專用線、競賽獎勵,以及其他需要單獨明確的辦法。

  六、崗位責任制

  七、各項作業基本程序、內容和質量標準

  八、檢查及考覈辦法

  九、附件

  第五章 貨運監察

  第六十七條 爲加強對貨運工作的監督檢查,維護人民鐵路爲人民的宗旨,搞好路風建設,保證貨運安全,總公司和鐵路局均應建立貨運監察制度,配備監察人員,嚴格執行《鐵路貨物運輸服務質量監督監察辦法》,做好監察工作。

  第六十八條 貨運監察人員的基本職責是:按照國家、法令和鐵路規章制度,對路風建設、安全管理、運雜費管理、執行規章等方面的貨運工作情況進行經常性的全面監督檢查。

  貨運監察人員有權查閱有關部門和站段的案卷、記錄、表報、票據及有關業務資料,檢查作業現場,參加或召集調查、分析會議。

對危及行車安全和貨運安全的行爲或現象,有權當場制止或糾正,並通知有關鐵路局。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成監察記錄(格式七)交被檢查單位領導籤認,限期改正。

  第六十九條 貨運監察人員應由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業務熟練、嚴於律己、秉公辦事的幹部擔任。

  總公司的貨運監察人員,由總公司運輸局考覈和管理,報批准;鐵路局的貨運監察人員由鐵路批准,報總公司備案。

  總公司的貨運監察證(格式八)由總公司核發,鐵路局的貨運監察證由鐵路局核發。

  貨運監察證由鐵路局按總公司統一規定的式樣印製。

  第七十條 貨運監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應持有監察證。

攜帶本人公用乘車證可優先乘坐旅客列車,添乘貨物列車,可在乘務員公寓住宿,准予使用鐵路電話、電報。

  各鐵路局應根據上述原則,制定本局貨運監察辦法。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十一條 本規則由總公司運輸局負責解釋。

危險品運輸車輛標準要求有哪些?

危險品運輸車輛標準要求:

1、裝卸搬運爆炸品,一級易燃品、一級氧化劑時,不得使用鐵輪車、電瓶車(沒有裝置控制火星設備的電瓶車),及其他無防爆裝置的運輸工具。

2、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溼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3、裝車時,必須力求穩固,不得堆裝過高,如氯酸鉀(鈉)車後亦不準帶拖車,裝卸搬運一般宜在白天進行,並避免日曬。

在炎熱季節,應在早晚作業,晚間作業應用防爆式或封閉式的安全照明。

雨、雪、冰封時作業,應有防滑措施。

危險品運輸車安全常識

1、運輸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廂式貨車,必須要安裝通風裝置和固定裝置;

2、運輸易燃易爆專用車,一律配裝符合規定的導靜電橡膠拖地帶裝置;

3、運輸水平放置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專用車,其車廂寬度內部尺寸達不到鋼瓶長度尺寸的,要更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

4、運輸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必須用廂式控溫專用車;

5、對運輸危險貨物罐式專用車的經營範圍一律實行危險貨物品名制;

芬蘭的作業類型

一般都是沒有家庭作業的。

製造型越庫接收及整合入貨供給是爲實現準時製造。

例如,製造商可能會將倉庫建立在工廠四周,並用它作爲預備零件或整合配套元件的配送地。

由於需求可以直接從MRP系統預知,零件到達倉庫後,按照要求進行簡單處理後直接運到車間,無需存儲。

按照不同的企業類型可以將越庫作業:

銷售型越庫整合不同供貨商送往同一客戶的貨物,進行分揀、打包後直接運至各零售商處。

例如,計算機分銷商經常將來自不同製造商的零件依據客戶訂單需求及時整合、打包,由一輛車運至客戶處。

運輸型越庫許多物流公司爲將不同客戶的貨物集中裝在一起,以獲得規模經濟的效益,會對到達倉庫的各種零擔運輸和小包裝貨物進行重新打包,便於一車裝運以節約運輸費用。

1、市場需求情況:越庫作業是準時制在分銷領域的應用,只有當貨物的需求爲定值並且倉庫能夠安排任意時刻到達的任意數量的貨物時,越庫作業纔可以實施。

假如需求不確定,越庫作業就很難實施,因爲使供給與需求相匹配是非常困難的,除了要減低變異外,還要有較大的需求量,來保證越庫中心能夠持續作業。

假如需求量太低,則頻繁運送小批量貨物會增加運輸費用,這時選擇倉庫存儲作業也許更具有經濟效益。

2、供給鏈各環節之間的協調程度:在實施越庫作業的最初階段是最艱難的時期,供給鏈各成員都會經歷設備投入、設施完善等造成的費用增加。

儘管這些費用以後會通過越庫作業補償,但需要一定的時間。

3、整個供給鏈之間的信息流通:要求在供給鏈各成員間必須建立強大的信息共享系統來實現整個供給鏈的資源共享,以達到事先分配和及時鏈接。

同時可以協助完成大量的數據處理。

另外,還要求整個供給鏈使用通用條形碼和標準化的包裝,以此簡化產品流動過程中的處理程序,減少勞動力。

4、強大的第三方物流:越庫作業的特點,決定了對運輸環節有相當高的要求,需要設備先進、效率高、及時性好、治理嚴格。

036 越庫操作

越庫操作是指不同供應商的各種貨物到達倉庫後,對貨物加以分揀、組配,直接送至貨車裝載區,省去其間上架入貨位、存儲等物流程序,立刻把貨物轉運至供給鏈的下一節點。

  越庫作業流程一般爲:先由分銷商將採購訂單發往供應商,同時向供應商說明各店所需商品的具體型號和數量。供應商將訂單中各店的商品集中到一個貨箱,並用代表商品號和店號的條形碼貼在外包裝上,再將貨物運至分銷商處。分銷商掃描所有貨品外包裝上的條形碼進行驗貨,確保所有訂購貨物收齊,然後立即把貨箱按照不同地點進行分裝後將貨物運出。

  可以依據信息獲取情況,將越庫作業分爲前配送與後配送兩種。

  1、前配送。供應商將產品按不同目的地進行分類,並貼上條形碼。工作人員收貨時,直接掃碼確認目的地,然後將同一目的地的商品集貨,裝入出貨車輛,而不需要臨時堆碼。這種情況下,供應商必須知道每種貨物需要多少及送到哪個客戶手中,以便貼上相應的標籤。因此要求在各環節中有完善的信息共享。

  2、後配送。從供商商處訂購貨物後,運至越庫中心進行分揀整合,在接收貨物時貼上標籤確定目的地,然後集貨發出。

  能否實施越庫作業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1、市場需求。貨物需求批量較大,且倉庫能夠安排任意時刻到達的任意數量的貨物時,越庫作業纔可實施。需求量太低,頻繁運送小批量貨物會增加運輸費用;空間不夠,沒有較大的貨場分貨,也不便實施。

  2、供應鏈各環節間的協調程度。越庫作業需要分銷商、供應商及客戶間廣泛的協調與合作,比如由哪一方負責貼條形碼,由哪一方負責開發信息系統軟件等,這些問題需要供應鏈各成員提前協調好。

  3、供應鏈間的信息流通。越庫作業要求供應鏈各成員間必須建立強大的信息系統來實現資源共享,需要整個供應鏈使用通用條形碼和標準化包裝,以簡化產品流動過程中的處理程序。

  4、第三方物流支持。越庫作業對運輸環節有相當高的要求:設備先進、效率高、及時性好、管理嚴格。由於時間要求高,所以運輸過程中決不能出現任何差錯,需要第三方物流公司要有先進的技術和可靠的運輸手段,以及充足的運輸設備,可以按照預定計劃嚴密實施。

  除此之外,對產品的質量也有較高要求。越庫作業中,產品到達倉庫後只進行簡單的分裝與組配,不可能對產品的質量進行仔細檢查,這就要求供應商一定要嚴把質量關,不能出問題。

  針對水西汽配的現狀,王二覺得對不同供應商同時到貨的商品,實施越庫作業有些困難。但對於同一供應商到貨,需要向門店集中配貨的商品是可行的,決定在這一方面先實施越庫作業。主要操作要求是:跟蹤貨運公司到貨時間,提前向銷售部門索要配貨清單(因爲商品未到貨無法入庫,所以無法制作配貨訂單),可以是表格形式。到貨卸車時,直接按門店分好堆,集貨後當天發出。這樣對於批量大商品,無疑會減少空間佔用和管理費用。

  但是,越庫作業卻違反了先進先出的規則,這是比較讓人頭疼的一件事。

試論述越庫作業是怎樣運行的?

越苦配送包括任何一種避免再將貨物送去零售商之前將其放入倉庫的運輸方法。越庫配送有幾種方式,區別主要在於何時確定目的地。

對於複雜的越庫配送,其完整的步驟是:

(1)採購訂單發往供應商,同時發去對向各點分發產品的各個說明;

(2)供應商把每個店的商品集中到一個貨箱或托盤裏;

(3)供應商用代表商品號和托盤好的條形碼標記各項,並用總碼代表;

(4)在零售商要被補貨的當天,供應商將貨運到零售商的分銷中心;

(5)在分銷中心,零售商掃描所有送來的貨箱上的條形碼驗貨,並立即把貨箱送到碼頭;

(6)零售商的所有貨箱都被裝上配送卡車(拖車),或集中在碼頭等數量湊足時裝車(即合撞車);

(7)運箱入店,店內人員進行核點。

對於一般的越庫作業,其完整的步驟是:

(1)供應商受到採購訂單,他們只給出分銷中心的要貨;

(2)供應商只用SKU、箱數等;

(3)如果商品在訂貨時易被分配好,供應商在貨箱上貼上標籤;如果在收貨時分配好,分銷商在貨箱上貼上標籤;

(4)箱子被裝上傳送帶,按各店分揀,然後將貨裝上送貨卡車。

對於簡單的越庫配送,不需要實現分配及運輸上的協助,朱需要知道產品在1--2天內運出就行了。在此過程中,貨物被收到後,馬上轉到運輸碼頭或旁邊的“熱線訂單貨運營”區,然後這些大宗貨物會被運走

供應鏈管理中的越庫配送是什麼意思?以及它的優缺點?

越庫配送是現在物流一種很新的運送方式,即商品到了配送中心以後,不進庫,而直接在站臺上向需要的客戶進行配送,這樣就使物流成本大大的降低了。

由於傳統流通渠道的變革,零售終端的能力顯得越來越重要,消費者對於產品時效性需求也越來越高,這些均需要物流企業根據貨物的特性來選擇恰當的組織方式以便滿足渠道縮短、提高反應速度的要求。越庫方式的產生就是以上因素所促成的。這種作業方式已經日益受到人們關注並得到廣泛運用。對於其稱呼,理論界一般稱之爲直撥運輸,而在物流實踐行業多稱爲越庫。其基本含義是指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落地或進入倉儲設施後不在倉庫倉儲而是立刻進行進出貨作業後就直接從生產工廠、車站、碼頭、倉庫、車船直接進入指定客戶的運輸/配送車輛的組織方式。通過這種組織方式,避免了落地作業所導致的二次裝卸搬運、減少了由於倉儲所導致的時間及成本增加、減少了物流中轉環節。

以商超爲例,說明這種越庫配送的優勢。

這種越庫配送的管理技巧是連鎖超市物流配送的競爭優勢,其適用於快速流轉品以及對時效要求很高的鮮花、水果、蔬菜、海鮮等。當然,越庫作業對供應鏈上企業的信息系統、協調組織能力要求較高。越庫作業方需要在越庫商品到達處理場之前,對於客戶訂單、客戶位置、貨物的品種等相關資料及時瞭解及處理,並協調各方保證越庫貨物能夠及時到達處理中心,並運往指定客戶或商家。根據筆者瞭解,一般說來,越庫作業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供應商必須事先對發送貨物的去向有清楚的瞭解,並做好相應的流通加工作業以便貨物到達直撥中心後能直接發貨。而另一種作業方式則是供應商貨物到達直撥中心後才確定貨物的去向並進行相應的流通加工作業。前一種適合於供應商及直撥中心有功能強大的信息系統,而且直撥中心的作業面積有限的情形,而後者則正好相反。上兩種作業方式各有千秋,物流企業需要靈活選擇。

越庫配送需要連鎖企業建立一個快速反應的體系,這是很重要的。一般說,搞銷售對POS 機都很重視,那些零售商無論是超市還是百貨店,POS 機的應用已經越來越普遍了,POS 絕不是隻爲了做生意收錢才設的,而是爲了把大量的銷售的信息轉化爲對零售業、對生產企業、對中間的批發都非常有用的數據和信息。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建立了一個很好的管理信息系統,就可以把顧客的信息轉化爲對生產和配送的指導,這樣庫存量就可以大大地減少。

當今,越庫配送爲希望精簡原產地到銷售點供應鏈的零售商提供了巨大的發展潛力,除了可以消除不必要的產品輸送和存儲工作以及所有與過量存貨相關的直接成本外,越庫配送還爲零售商提供了進一步節約成本的潛在可能。如果需要存儲的產品數量較少,存儲並輸送該產品所需的空間和設備也會減少,這樣訂單履行速度將會提高而且產品損壞和過期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是越庫作業?

越庫作業是指在越庫設施接收來自各家供應商的整車貨件,立即依顧客需求及交貨點加以拆解、分類、堆放,進而裝上準備好的出貨運具上,送往各顧客交貨點。其中,所有貨件均不進入倉庫的儲存空間。越庫作業特別適合於快速處理的緊急訂單,適合於要求零售商向客戶直接運送商品的情況。在越庫作業中,貨物是流經倉庫或配送中心而不是儲存起來。通過越庫策略大幅降低庫存水平,可以降低庫存管理成本、減少貨物損失率、丟失率及加快資金週轉等。用彼得·德魯克的話形容越庫作業:採用越庫作業後,倉庫將成爲一個編組場所,而非一個保管場所。貨物到達倉庫後經過簡短的交叉分裝後,省去了倉儲等其他內部操作,而直接將貨物發送至供應鏈下一節點。[編輯]越庫作業的關注原因越庫作業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主要原因是:1、對較大、較穩定的需求,並不需要每次都採取訂購模式來運作,這將給供應鏈各環節(尤其是供貨商或分銷商)帶來不必要的庫存。因此,零售商轉而尋求越庫方式來減少庫存。2、對穩定而小批量的需求,採用越庫技術來代替零擔運輸,可大大降低運輸成本。3、昂貴的庫存費用。4、商品本身對時間上的要求 例如快遞、保鮮食品等。[編輯]越庫作業的類型按照不同的企業類型可以將越庫作業分爲四種類型:1、製造型越庫接收及整合入貨供應是爲實現準時製造。例如,製造商可能會將倉庫建立在工廠附近,並用它作爲準備零件或整合配套元件的配送地。由於需求可以直接從MRP系統預知,零件到達倉庫後,按照要求進行簡單處理後直接運到車間,無需存儲。2、銷售型越庫整合不同供貨商送往同一客戶的貨物,進行分揀、打包後直接運至各零售商處。例如,計算機分銷商經常將來自不同製造商的零件依據客戶訂單需求及時整合、打包,由一輛車運至客戶處。3、運輸型越庫許多物流公司爲將不同客戶的貨物集中裝在一起,以獲得規模經濟的效益,會對到達倉庫的各種零擔運輸和小包裝貨物進行重新打包,便於一車裝運以節約運輸費用。4、零售型越庫從多個供應商處獲得商品後,在倉庫按照各零售店預先送到的訂單將貨物分揀裝車,直接運至各零售店。上述四種越庫作業類型的共同特點是貨物整合及極短的循環週期,之所以使得這種極短的循環週期成爲可能,主要原因是在接收貨物前,其目的地已知。因此,還可依據信息將越庫作業分爲前配送與後配送兩種類型。在前配送類型中供應商爲分銷商的越庫作業準備直接配送的產品,並按照不同目的地將貨物進行分類。他們可對貨物進行標價或貼條形碼等操作。由於對入貨的托盤進行標記,越庫區的操作工人可以直接將貨物裝入出貨車輛,而不需要臨時堆碼。同時由於不需要接觸貨物,可以降低操作成本。前配送類型有利於分銷商,但較難妥善安排,因爲分銷商的上級供應商們必須知道每種貨物需要多少及送到哪個客戶手中,以便貼上相應的標籤。因此,前配送類型要求在各環節中有完善的信息共享。而後配送類型則緩解了這種負擔,分銷商從所有供應商處訂購貨物後運至越庫中心進行分揀整合,在接收貨物時貼上標籤。但這種模式會爲分銷商增加勞動成本。另外,還可以按照越庫作業的操作流程分爲單階段越庫作業、兩階段越庫作業及多階段越庫作業。因此,某越庫中心可能同時具備兩種類型的越庫作業,具體採用何種類型的越庫作業模式要依據整體供應鏈的實際情況而定。

集裝箱運輸的條件

集裝箱運輸的條件:

1、各型集裝箱在相同箱型的集裝箱辦理站間辦理運輸。自備集裝箱除可在相同箱型的辦理站辦理運輸外,還可在經鐵路局批准的專用線間辦理運輸。集裝箱辦理站名在《鐵路貨物運價里程錶》公佈。

2、託運的集裝箱總重量不得超過該集裝箱的標記總重量。20英尺集裝箱總重量不得超過到站最大起重能力。

3、集裝箱不辦理軍事運輸。部隊或軍工企業辦理集裝箱運輸的,按商運辦理。軍事運輸使用自備集裝箱的,不再按集裝箱運輸條件辦理。

集裝箱運輸的優點:

1、保證貨物運輸安全。集裝箱運輸大大減少了傳統運輸方式中人力裝卸、搬運的次數,這就可以避免人爲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貨物破損、溼損、丟失等貨運事故,減少經濟損失。

2、節省貨物包裝材料。使用集裝箱運輸,可以簡化或不用運輸包裝,節省包裝材料和費用,降低商品的成本。

3、簡化貨運作業手續。貨物採用集裝箱運輸後,以箱作爲貨物的運輸單元,減少了繁雜的作業環節,簡化了貨運作業手續。

4、提高裝卸作業效率。由於集裝箱的裝卸作業適於機械化,其裝卸作業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時,大大縮短了集裝箱的站(港)的停留時間,加速了車船的週轉和貨物的送達。

5、減少運營費用,降低運輸成本。貨損、貨差大爲減少,貨物保險費也隨之下降;開展“門到門”運輸業務後,可大量節省倉庫的建造費用和倉庫作業費用等。

6、便於自動化管理。集裝箱是一種規格化貨物運輸單元,這就爲自動化管理創造了便利條件。

供應鏈環境下的越庫運輸方法的優缺點

優點有:減少了貨物通過倉庫的時間;一般可大批量搬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大了貨物流的速度,提高了庫存資金週轉率;切實加快了貨物週轉時間,能更快地滿足客戶的響應需求;相對減少了單位貨物的人工成本,降低了總的庫存成本等等。

缺點:並不是所有的貨物均可進行越庫作業,實際上,只有大約10%不到的貨物,才適用於越庫作業。

適於直達和中轉運輸的情況

直達運輸適合於下列情況:

1. 品種規格比較簡單,來源較少,量大面廣的農產品,如煤炭、石油、木材、糧食、鹽等;

2. 商品從生產佈局來看,產地或銷售地區比較集中,而消費分散;

3. 商品本身性質特殊,需使用專用設施或工具,如集裝箱運輸;

4. 商品的生產前提與消費條件不同,如冰糕、冰淇淋等;

5. 商品的消費季節性強,需要在短時間內集中大量運輸,如北方的冬季滑雪用具。

中轉運輸適合於下列情況:

1. 商品產地和銷售地區分散,消費條件不利,如地理位置相距較遠,交通不便的山村;

2. 商品生產前提和消費條件不利,如季節性生產,常年消費的商品;

3. 商品本身性質特殊,需要使用多種運輸工具,選擇不同運輸線路和運輸方式,如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輸。

在選擇直達或中轉運輸時,需要考慮商品的性質、運輸工具的選擇、運輸線路和運輸方式的確定等因素。

鐵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

第三十五條 貨物運單、封套上的到站、車號、封印號碼各欄,不得任意塗改。在裝車站(含分卸站)、換裝站、變更處理站因作業需要或填寫錯誤時,應按規定更改。

  運輸途中發生運輸票據丟失時,丟失單位或處理站應編制普通記錄繼運到站,並及時拍發電報向有關站查詢,全列車運輸票據丟失時,還應於當日上報主管鐵路局。被查詢站接電後,均應於48小時內電覆或繼續查詢。發站接到查詢電報後,48小時內應按貨票的內容拍發電報並將貨票抄件寄送到站處理。

  第三十六條 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貨物本身、車輛技術狀態或自然災害等原因,發生貨車滯留,在站滯留時間達到48小時,應拍發電報,通知發到站;必要時,應抄送有關鐵路局。

  第三十七條 裝車站按施封辦理的貨車,途中不得改按

  不施封辦理。

  第三十八條 我國發往或換裝到朝鮮以及朝鮮進口或過境我國的棚車、冷藏車,應選用上下部門扣良好的車輛,在下部門扣處施封。列車編組站在列車編組順序表上均應註明“○聯”字樣。朝鮮進口或過境我國的,上部門扣以8號鐵線擰固,憑下部門扣原朝鮮封印(鉛餅)交接,發現封印丟失、失效,由交方編制普通記錄並補施施封鎖。我國發往或換裝到朝鮮的,上部門扣以10號鐵線擰固,下部門扣施以施封鎖(環狀)。在發站、到站、局間分界站(或商定的交接站)以及補封站,均應檢查封印的站名、號碼。

  其他國際聯運貨車的施封及交接方法,按本規則規定辦理。

  國境站對外交接時,仍按現行國際聯運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二節 有運轉車長值乘列車的交接、檢查及處理

  第三十九條 車站與運轉車長或運轉車長相互間使用列車編組順序表和乘務員手冊辦理簽證交接。交接的時間、地點由鐵路局指定,涉及兩個鐵路局的由有關鐵路局商定。接收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列車檢查完畢並辦理交接簽證。

  到達列車在規定時間內未經車站簽證,車長不得退勤;超過規定時間,車站未同車長辦理交接,車長要求車站值班負責人(無值班負責人時爲車站值班員)簽證後退勤。

  站車交接中發現問題車長拒絕出具證明時,車站應於列車到達後120分鐘內拍發電報,主送責任列車段抄知主管鐵路局。

  第四十條 貨物檢查、交接的內容,以及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按表l規定辦理。

  第三節 無運轉車長值乘列車的交接、檢查及處理

  第四十一條 無運轉車長值乘的列車實行站與站間交接檢查的區段負責制,車站負責交接檢查的工作。區段負責制是指在對貨物列車的交接檢查中,按列車運行區段劃分貨運檢查站責任的制度。

  列車運行途經有技術作業或無技術作業但停車時間在35分鐘以上的技術作業站,視爲責任貨運檢查站(簡稱貨檢站),由車站組織人員進行貨運檢查作業。

  第四十二條 中間站保留及甩掛作業的貨物列車,由車站負責看護,保證貨物安全,發生問題車站要及時處理。

  第四十三條 貨物列車無改編作業時,貨檢站對貨車的施封狀態,僅憑列車編組順序表的有關記載檢查施封是否有效,不覈對站名、號碼。貨物列車有改編作業時,貨檢站對貨車的施封狀態,交接時只覈對站名,不覈對號碼。

  第四十四條 交接檢查時發現的問題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應於列車到達後120分鐘內以電報通知上一貨檢站,同時抄知發到站。電報的內容應包括列車的車次、到達時分、車種、車號、發站、到站、品名、發現問題及簡要處理情況,需編制記錄時按規定要求編制,並將記錄粘貼在貨票丁聯背面或封套背面,無法粘貼的隨封票交接。

  第四十五條 運輸票據由編組列車的車站封固並與機車乘務組實行封票簽字交接。列車運行中在車站更換機車時,由更換地所在車站檢查封固狀態,並負責傳遞。機車乘務人員負責將票據完整地傳遞至列車終到站、甩掛作業站,並與車站簽字交接,沒有車站簽字不得退勤,發生票據丟失,追查當事人責任;途中臨時甩掛車作業時,由車站編制普通記錄後啓封處理,並將運輸票據連同普通記錄重新封固。

  車站與機車乘務員應在商定的地點進行地面交接。

  第四十六條 貨物檢查、交接的內容,以及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按規定辦理。

  第四節 普通記錄的管理

  第四十七條 車站(車務段)對普通記錄應建立請領、發放、使用及保管制度。普通記錄用紙須按號碼連續使用 。普通記錄存查頁應及時收回,不丟失,不缺頁。運轉車長使用的普通記錄,應由列車(車務)段負責登記和集中保管。

  第五節 交接電報的管理

  第四十八條 無運轉車長值乘的列車,接方進行貨運檢查發現問題後,按規定拍發的電報作爲有車長值乘時交方出具的普通記錄。

  車站對交接電報應建立登記制度,自編號碼,妥善保管。

  第六節 貨物換裝整理

  第四十九條 在運輸中發現貨車偏載、超載、貨物撒漏,以及因車輛技術狀態不良,經車輛部門扣留,不能繼續運行,或根據本規則有關規定需要換裝整理時,由發現站(或鐵路局指定站)及時換裝整理,並在貨票(丁聯)記事欄記明有關事項。

  換裝整理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兩天。如兩天內未換裝整理完畢時,應由換裝站以電報通知到站,以便收貨人查詢。

  編組、區段站對扣留的換裝整理貨車,應進行登記,並按月彙總報鐵路局,同時通知有關鐵路局。

  貨物換裝整理所需的加固材料,由車站購置,以成本列支並保證滿足使用需要。

  第五十條 鐵路責任的貨物整理費由整理站(路局)列銷;換裝費由原裝車站(路局)負擔,但由於行車事故或調車衝撞發生的換裝費由責任單位負擔;因車輛技術狀態不良發生的換裝,屬車輛部門責任,換裝費由發生局負擔。

  需要向責任單位清算的換裝費,由換裝站將記錄連同有關費用的單據,按月彙總報主管鐵路局,在發生換裝的次月內向責任鐵路局(或責任單位)清算,但每一責任路局每月發生款額累計不足1 000元的不清算。

  第七節 貨運檢查站的管理

  第五十一條 貨檢站要加強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貨檢人員技術、業務素質;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作業標準;加強安全設備和設施的管理工作,提高設備和設施的管理水平;建立互聯、互控、分析報告和信息反饋制度,做好有關臺賬和資料的統計分析工作。

  貨檢站之間應加強工作聯繫,及時處理交接中發現的問題。

  第四章 貨 場 管 理

  第一節 貨場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五十二條 車站貨場是鐵路辦理貨物運輸的場所,也是貨運產品的營銷窗口,並以鐵路承運人資格代表鐵路運輸企業參與市場經營,履行鐵路運輸企業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除鐵路運輸主業外,其他任何單位都無權以鐵路承運人資格和名義辦理鐵路貨運業務。

  爲滿足貨物運輸的需求,安全、方便、快捷地運送貨物,貨場應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加強安全基礎工作,完成運輸生產經營任務,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十三條 貨場應由主業實行生產和經營的統一管理、統一費率、統一收費、統一清算,對外一體化經營,對內一體化考覈,發揮貨場整體經營的基本功能,積極開展貨運營銷,不斷增強鐵路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

  第五十四條 車站要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新技術、新設備管理貨場,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貨場要努力創優,不斷改進裝備設施,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經常保持安全、文明、整潔、暢通;做到:服務文明化,管理科學化,作業標準化,不斷提高運輸集裝化和裝卸機械化水平。

  第五十五條 貨場內應建立適應貨主辦理運輸手續的作業流程,加強各環節間內部銜接,實行一個窗口辦理、一次收取費用、一張支票結算。開辦貨運信息服務項目,利用電話、電傳、計算機等現代化手段,爲貨主提供進貨、到貨、運費等信息諮詢。零星小件貨物實行就地檢斤、就地收貨、就地承運。

  第五十六條 車站應根據貨運設備、裝卸機具和辦理貨物種類等情況合理劃分貨區、確定貨位分工,充分發揮貨場的作業能力;應協調好貨運、裝卸、運轉部門間的關係,明確分工,密切配合。

  貨場內禁止閒雜人員進入,貨區內嚴禁吸菸。

  未經鐵路局批准,貨場內不允許其他單位設點辦公。

  第五十七條 鐵路裝卸管理部門應對貨場內的委託裝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派班、統一費率、統一收費、統一清算的“五統一”管理。凡未與鐵路籤訂合同的,不準在貨場內進行裝卸作業。需用機械裝卸至汽、馬車或船舶的貨物(包括集裝箱),應由貨場內設置的鐵路裝卸機械作業。貨場允許託運人、收貨人以自備交通工具進出貨物。鐵路局規定由鐵路負責零擔貨物出入庫的車站,託運人、收貨人不得進庫取貨、送貨。

  第五十八條 貨場應對經營、安全、技術業務、設備、消防、收入、專用線等實施規範和科學的管理。貨場內的管理和生產人員應嚴格遵守《貨裝職工守則》(附件二)。

  第二節 貨場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五十九條 貨場應建立貨裝分工負責制,包區、包庫或包線負責制,貨場清掃分工負責制,運輸票據、貨物檢查交接制,取送車作業制,站車交接檢查制,保價運輸管理制,施封鎖請領、發放、使用、保管制,門衛、巡守、消防制,衡器使用、維修、保管制,統計分析制等項作業制度。

  第三節 貨運設備管理

  第六十條 貨運設備包括倉庫、貨棚、站臺、貨物線、堆貨場及通道、房屋、裝卸機具、衡器、軍用加固材料、防溼篷布,上水、加冰、洗刷除污以及用於貨運業務的電子計算機等各項設施。車站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貨運設備,建立設備臺賬,逐項登記入冊。遇有變更及時修正,上報備案。

  第六十一條 車站要充分利用貨運設備,發揮設備的效能。凡屬貨場範圍的土地、設備,未經鐵路局批准,其他單位不得佔用。

  要加大鐵路貨場建設,配置質量良好的倉庫、雨棚、裝卸機具和裝卸場地,完善服務設施,健全服務功能,爲招攬貨源、服務貨主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

  第六十二條 車站應積極應用電子計算機技術,提高貨運、裝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車站(車務段)應有專人負責貨場內電子計算機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應熟悉貨場使用的各種計算機的性能、構造,能夠排除計算機常見故障。

  第四節 貨運技術管理

  第六十三條 爲加強貨運技術管理工作,在貨運量較大的以及經常辦理超長、超限、集重、危險、鮮活、軍運、國際聯運貨物的車站貨場內,應配備貨運工程技術人員,建立貨運技術室,實行技術負責制。

  第六十四條 車站貨運技術工作的職責範圍是:

  負責車站貨運技術工作,掌握車站貨運技術情況,並對貨運技術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查定貨運設備能力和作業能力,編制貨場改建和擴建計劃;編制貨運作業程序和質量標準;研究改進貨物運輸條件,改善貨物包裝,簽訂試運協議和專用線運輸協議;組織貨運技術革新,推進現代化管理;編制貨運技術業務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按部有關規定製定超限、長大貨物、危險貨物和鮮活貨物的裝載運輸方案以及其他貨物的定型裝載方案。

  第五節 車站貨運管理細則

  第六十五條 爲順利執行日常貨運作業計劃,正確組織貨物運輸,落實各項貨運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明確和協調貨場內各種工作關係,車站(車務段)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車站貨運管理細則》。鐵路局直管站、段的《車站貨運管理細則》經鐵路局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六條 《車站貨運管理細則》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車站貨場概況

  1. 貨場的位置,佔地面積,作業性質,設計能力,實際運量(標明年度),大宗貨物品類。

  2.各種貨運設備、裝卸機具、消防設施的數量、分佈及能力(包括貨場、專用線等平面圖)。

  3.貨區和貨位的數量、面積、分佈及分工。

  二、貨運、裝卸組織管理系統

  1.組織機構、指揮系統及貨裝職責分工。

  2.人員配備及分工。

  三、貨運工作計劃管理

  1.貨運需求的受理制度,整車、零擔、集裝箱運輸計劃的編制辦法。

  2.裝卸車方案和日班計劃的編制、審覈與執行。

  四、各項基本作業制度

  五、貨場內各種單項管理辦法

  單項辦法包括:安全、防火、設備、規章、文電、業務教育、計算機、篷布、軍運、票據、施封用具、加冰上水、貨車洗刷除污、專用線、競賽獎勵,以及其他需要單獨明確的辦法。

  六、崗位責任制

  七、各項作業基本程序、內容和質量標準

  八、檢查及考覈辦法

  九、附件

  第五章 貨運監察

  第六十七條 爲加強對貨運工作的監督檢查,維護人民鐵路爲人民的宗旨,搞好路風建設,保證貨運安全,總公司和鐵路局均應建立貨運監察制度,配備監察人員,嚴格執行《鐵路貨物運輸服務質量監督監察辦法》,做好監察工作。

  第六十八條 貨運監察人員的基本職責是:按照國家、法令和鐵路規章制度,對路風建設、安全管理、運雜費管理、執行規章等方面的貨運工作情況進行經常性的全面監督檢查。

  貨運監察人員有權查閱有關部門和站段的案卷、記錄、表報、票據及有關業務資料,檢查作業現場,參加或召集調查、分析會議。對危及行車安全和貨運安全的行爲或現象,有權當場制止或糾正,並通知有關鐵路局。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成監察記錄(格式七)交被檢查單位領導籤認,限期改正。

  第六十九條 貨運監察人員應由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業務熟練、嚴於律己、秉公辦事的幹部擔任。

  總公司的貨運監察人員,由總公司運輸局考覈和管理,報批准;鐵路局的貨運監察人員由鐵路批准,報總公司備案。

  總公司的貨運監察證(格式八)由總公司核發,鐵路局的貨運監察證由鐵路局核發。

  貨運監察證由鐵路局按總公司統一規定的式樣印製。

  第七十條 貨運監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應持有監察證。攜帶本人公用乘車證可優先乘坐旅客列車,添乘貨物列車,可在乘務員公寓住宿,准予使用鐵路電話、電報。

  各鐵路局應根據上述原則,制定本局貨運監察辦法。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十一條 本規則由總公司運輸局負責解釋。

危險品運輸車輛標準要求有哪些?

危險品運輸車輛標準要求:

1、裝卸搬運爆炸品,一級易燃品、一級氧化劑時,不得使用鐵輪車、電瓶車(沒有裝置控制火星設備的電瓶車),及其他無防爆裝置的運輸工具。

2、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溼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3、裝車時,必須力求穩固,不得堆裝過高,如氯酸鉀(鈉)車後亦不準帶拖車,裝卸搬運一般宜在白天進行,並避免日曬。在炎熱季節,應在早晚作業,晚間作業應用防爆式或封閉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時作業,應有防滑措施。

危險品運輸車安全常識

1、運輸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廂式貨車,必須要安裝通風裝置和固定裝置;

2、運輸易燃易爆專用車,一律配裝符合規定的導靜電橡膠拖地帶裝置;

3、運輸水平放置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專用車,其車廂寬度內部尺寸達不到鋼瓶長度尺寸的,要更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

4、運輸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必須用廂式控溫專用車;

5、對運輸危險貨物罐式專用車的經營範圍一律實行危險貨物品名制;

芬蘭的作業類型

一般都是沒有家庭作業的。

製造型越庫接收及整合入貨供給是爲實現準時製造。例如,製造商可能會將倉庫建立在工廠四周,並用它作爲預備零件或整合配套元件的配送地。由於需求可以直接從MRP系統預知,零件到達倉庫後,按照要求進行簡單處理後直接運到車間,無需存儲。

按照不同的企業類型可以將越庫作業:

銷售型越庫整合不同供貨商送往同一客戶的貨物,進行分揀、打包後直接運至各零售商處。例如,計算機分銷商經常將來自不同製造商的零件依據客戶訂單需求及時整合、打包,由一輛車運至客戶處。

運輸型越庫許多物流公司爲將不同客戶的貨物集中裝在一起,以獲得規模經濟的效益,會對到達倉庫的各種零擔運輸和小包裝貨物進行重新打包,便於一車裝運以節約運輸費用。

標籤:越庫 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