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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村官受賄怎麼樣寫

1.如何舉報村官貪污受賄行爲

舉報村官貪污受賄行爲,可以直接到當地檢察院舉報,屬於檢察院受理範圍。

舉報村官受賄怎麼樣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村幹部貪污舉報信怎麼寫

直接向有關機關寄信,一般都會有接受投訴信的紀檢部門。

信格式如下:

尊敬的各級有關領導:

關於XX市XX村XX鎮村長某某某貪污舉報:

(正文仔細描述貪污公款的細節以及完整事件,將所涉及的時間地點人物金額詳述)

以上事實可向羣衆覈查,他的任期還有幾年,還不知要詐多少國資害多少良民,所以強烈要求儘快剔除幹部隊伍中的害羣之馬,消除惡劣影響,重新樹立黨和政府在羣衆中的正派形象!

舉報人:本村村民 XX

手 機:XXXX 電 話:XXXXXXX

X年X月X日

擴展資料:

舉報信是掌握了證據,檢舉信是說某人的某些行動有些嫌疑。

控告狀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依法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揭發犯罪行爲,請求依法懲處犯罪分子的書面材料。

檢舉信是針對嚴重侵犯自身或社會利益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是國家機關的,可能涉及到犯罪活動的。而舉報信一般是針對違法行爲的,可能與自身並沒有太多的利益關係。

控告狀

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託律師):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機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律師只需寫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地址等基本情況。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目的、動機、情節、手段、造成的後果等事實要素。

控告的理由及法律依據: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爲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寫明主要證據及其來源,主要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公安局(或XX人民檢察院、XX人民法院)

控告人:

年 月 日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控告狀格式

3.怎樣舉報村官貪污受賄

村幹部有貪污受賄嫌疑的,要分別如實舉報。

具有黨身份的,可以向當地紀委舉報,非黨員的村幹部可以向檢察院反貪部門舉報。舉報時應祥細寫清被舉報人的姓名、職務,貪污事實經過等,不能捕風捉影,捏造事實,要做到實事是求,據實舉報。

舉報時,一般以實名舉報爲主,也可以匿名舉報,但實名舉報的受理率要高得多,調查也容易一些。受理舉報的單位對舉報人有嚴格的保密要求,可以放心舉報,如果怕被舉報人打擊報復的,也可以匿名舉報。

4.舉報村主任選舉賄賂的檢舉信怎麼寫

檢舉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內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組成。

具體如下:1、首部。根據幹部的管理權限,接受報告的紀律檢查監督部門的名稱,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地位,級別和政治面貌,被告人所在單位的名稱和親屬 位於,並應指出所報告問題的性質。

2、正文。這部分內容是信的重點。

應要求舉報人儘可能告知紀律和監督當局有關罪犯和違法行爲的具體情況和證據。 如違反法律和紀律的時間和地點,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內部人員,內幕人員的身份,單位和聯繫電話,相關的文件證據。

如果問題是經濟問題,則必須儘可能詳細說明違規行爲的數量和金額,帳號和涉及的銀行。 應根據問題的類型和性質逐項描述要報告的問題。

3、尾部。根據中央紀律監察部門的有關規定,我們主張簽名報告,檢察官應儘可能簽名。

同時,有必要說明檢察官的信件,單位,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的寫入時間,以便接收部門聯繫。 此外,還應說明同一問題是否已反映到其他部門,並反映了對情況的調查和處理。

本報告的具體要求是什麼?擴展資料:撰寫報告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報告的內容必須切合實際,不得誇大,但不得無中生有。 在介紹案例時,不要混淆自己的主觀懷疑,猜測和實際情況,以免影響及時準確的調查。

2、最好在報告函中寫下您的證據,以解釋證據的來源。3、最好用筆書寫一份報告信,寫作應整齊清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檢舉。

5.村幹部收受賄賂

1、投訴村幹部貪污、受賄問題,應當向檢察院舉報。

2、《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3、村幹部屬於從事公務的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

(五)代徵、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標籤:舉報 受賄 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