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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日期怎麼寫,商業承兌匯票日期怎麼寫

1.商業承兌匯票日期怎麼寫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

承兌日期怎麼寫 商業承兌匯票日期怎麼寫

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爲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爲壹,貳和壹拾的日爲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叄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爲壹拾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支付結算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包括支票、本票、匯票)、銀行卡和匯兌、託收承付、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爲,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廣義的支付結算包括現金結算和銀行轉賬結算。支付結算作爲一種要式行爲,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徵。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包括: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製的票據和結算憑證。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2.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3.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僞造、變造。

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爲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爲該單位、銀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4.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範,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塗改。

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2.簽發商業承兌匯票,大寫日期如何寫

《中國人民銀行票據填寫規範》 六、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

爲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爲壹、貳和壹拾的,日爲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叄擡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爲擡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七、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

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範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因承兌匯票的重要性,建議按照第六條之規定書寫。

3.匯票到期日怎麼算,最下面一行承兌日期要寫嗎

承兌人什麼時候承兌匯票,就寫什麼日期。

此匯票是定日付款的匯票。收款人拿到匯票後,要在匯票到期前向承兌人提示承兌。

承兌人收到匯票後,要在3天內做出承兌或者拒絕承兌,做出承兌的,要註明日期。所以,此匯票的承兌日期一定是4月13日至9月13日之間的某一天,關鍵是看收款人什麼時候提示承兌。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九條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爲。

第四十一條 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

回單上應當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並簽章。第四十二條 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並簽章;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當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

匯票上未記載承兌日期的,以前條第一款規定期限的最後一日爲承兌日期。

4.承兌匯票的到期日怎樣填寫

匯票到期只有兩個選擇: 到開戶銀行託收, 轉讓給下家。

託收,匯票背書欄,加蓋財務印鑑,填寫託收表。背書人: 把匯票轉讓給人家的企業被背書人:被轉讓匯票的企業銀行承兌匯票:匯票到期由銀行保證付款的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匯票到期,銀行不保證付款,只能由開出匯票的企業付款。

通過賬戶進行付款的。去銀行辦委託收款,最好是提前一週辦理,因爲到時怕是遲了,還得出延期證明。

委託收款是由你的開戶行把銀行承兌匯票寄到匯票簽發行,簽發行審覈票據,如果沒問題,到了到期日就通過大額支付系統,把錢打到你公司的賬戶上。在一個看看你的匯票上,有沒有財務章不清楚的,或者是粘單上無“粘單”二字的,如果有上述情況,簽發行可能還要你出證明。

最好辦理前自己先把票面和被背書人複印了,省的讓你出證明不知道是出哪家的,還得讓退票。2、承兌匯票過期證明延期託收說明XXXX行:現有貴行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壹張,票號:GA/01 XXXXXXXX,金額:XXXXXXXXXX元整,出票日:2010年X月xx日,到期日:2010年x月x日,出票人:xxxxxxxxx公司,收款人:xxxxxxxx公司,付款行全稱:xxxx行。

由於我單位財務人員工作失誤,導致上述票據未能在到期日前及時託收,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由我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延期託收特此說明,望貴行予以兌付爲盼。xxxxxxxxxxxxx公司2010年x月x日你只要到貴公司的開戶行去辦理兌現手續:(1),貴公司出張證明,具體證明如下:XXX銀行(這裏應該寫出票行名稱):我公司持有貴行(出票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壹份。

票號爲XXXXX ,出票日爲某年某月, 出票人全稱某某某, 收款人全稱XXX,金額多少(大寫),(小寫)多少,XXX到期日 ,由於經辦人失誤,導致超過兌現期限,望貴行予以受理,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本單位承擔。敲上單位的預留印籤和單位公章就可以了。

(1)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經做出說明後,付款人仍應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因此,你們喪失的只是對前手的追索權,而不喪失要求銀行付款的權利,只要做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