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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處理

民宿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處理

律師分析:

設立民宿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後,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符合相關治安和消防條件後,經公安部門驗收,纔會向民宿發放特業證。辦理民宿特種許可證,直接到當地轄區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四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註冊登記,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被取締後仍進行活動的;

(二)被依法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仍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的;

(三)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

有前款第三項行爲的,予以取締。

取得公安機關許可的經營者,違反國家有關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吊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