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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信條

威斯敏斯特信條

威斯敏斯特信條是17世紀英國長老會、蘇格蘭長老會代表於1646年起草,1647年接受通過並以它爲基礎建立了基督教新教長老會。它是新教教義與信仰規範的重要文化遺產之一,由200多條條文組成。威斯敏斯特信條包含了基督教三位一體、罪、救贖、信仰、教會及聖禮等基本教義,成爲了長老會、改革宗等教派的信條。

小編還爲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威斯敏斯特信條讀完能改變人對以前神學的觀點嗎?

《威斯敏斯特信條》成爲加爾文派正統神學的基礎性文件之一。我們現在只需要說,雖然威斯敏斯特會 的一些與會者是派即公理制的支持者,另一些偏愛主教制,但是,此次會議還是選擇了長老制,並建議議會也選擇長老製作爲英格蘭聖公會的教會組織形式。在議會中有許多派,他們更願意選擇另一種教會組織形式,但是,內戰進程迫使他們與蘇格蘭人組成了“神聖盟約”,這令他們不得不忠於長老制。復辟護國公政體的失敗只留下一種選擇:恢復君主政體。在蒙克將軍的領導之下,議會召回了查理二世,並將他重新推上他父親的王位。這導致了對清教徒的反對。雖然查理二世起初試圖在英格蘭聖公會中爲長老會徒留有一定的空間,但是,新議會並不同意,它更喜歡傳統的主教制。因此,新重新啓用了主教制和《公禱書》,並頒佈了針對持不同信仰者的法律,這令他們在英格蘭聖公會中沒有了任何生存的空間。但是,這些法律難以徹底消滅以往動盪歲月中所出現的大多數運動。

哪些宗派採用威斯敏斯特信條

"威斯敏斯特信綱,新教加爾文宗重要信綱。1643年7月1日,英國長老派清教徒爲主的長期國會於威斯敏斯特召開宗教會議,確定廢除主教制、制定信綱。經兩年多努力,1646年11月26日該信綱完成。蘇格蘭長老會於1674年8月27日通過。1648年6月英國國會作部分修改後批准。

上帝可傳屬性與不可傳屬性

摘自泰瑞詹森《威斯敏斯特信條研讀本》

上帝可傳遞的屬性(神是有位格的靈):、1屬靈性、2智性屬性(知識、智慧、真實)、3道德屬性(良善、聖潔、公義)、4至高主權的屬性。

上帝不可傳遞的屬性(神是絕對的存有者):神的自存、不變性、無限、統一性。

                               ————以上文字摘自伯克富《系統神學》

16世紀宗教改革後,英國有那些主要教派,清教徒主張什麼?

英國教會仍然動盪(1558一1689)

1.英國的改教運動是漫長的

前文已經看到英國教會的獨特之處,其特點之一是:英國的改教運動,性超過宗教性;強調組織超過強調教義。

另一個特點是:其它國家改教運動多少已進入定局之時,英國仍然處於動盪和改變的階段,主要是因爲加爾文的影響強烈地臨到英國教會,而這影響來到英國比到法國、荷蘭、蘇格蘭等地都晚了很久。

2.加爾文的影響

公元1563年的伊莉沙白決議案,並未解決英國的教會問題。當血腥瑪利迫時,許多復原教徒逃到日內瓦歸附了加爾文,公元1558年,伊莉沙白繼瑪利人後,登位爲英國女王,這批信徒便懷着滿腔熱情、帶着加爾文觀念回到英國,因此,幾乎在伊莉沙白統治一開始,就聽列無數鼓吹徹底改教的呼聲。公元1563年的決議案根本不能滿足他們,因爲他們所期望的是看到英國教會被徹底潔淨;因此,這批人就被稱爲「清教徒」(Puritans)。

3.清教徒渴望改革

英國教會清教徒渴望看到每個教會都有熱心的、屬靈的、善講道的牧師;他們要求廢除當日流行的牧師禮袍、跪着頂聖餐的方式、婚禮中的戒指儀式以及洗禮時劃十字的記號。

清教徒認爲牧師禮袍使聖職人員成爲特殊階級,無形中聯想到天主教祭司的權威。跪着領聖餐的方式,令人聯想到天主教的化質說,敬拜臨在聖餐的身體。婚禮中的戒指儀式則代表天主教以婚禮爲七聖禮之一的看法。對清教徒而言,洗禮時劃十字的記號,純屬天主教的迷信。因此,他們迫切希望教會把這些「天主教的舊酵」(old 1eaven of Catholicism)都掃除乾淨。

不久,他們又進一步要求在每一個教會中選出長老來,負起教會懲治的工作。他們也盼望廢除主教制,由百姓選出他們自己的牧師,而且所有牧師地位平等。這項要求,是要使教會行政制度由主教制變成長老制。

清教徒運動的領導人物是卡特賴特(Thomas Cartwright),他是劍橋大學的神學教授。早期反清教徒的首腦人物是惠特吉夫(John Whitgifi),在他的陰謀下,卡特賴特被撤職;此後,卡特賴特便過着流浪與受迫的日子,但他仍繼續爲長老派清教徒主義(Presbyterian Puritanism)不遺餘力地勞苦工作。

雖然清教徒反對英國教會的主教制及許多儀式、條文,但他們絕不脫離教會;他們仍願留在教會中,從內部加以改革,以便照加爾文日內瓦教會的模式,塑造英國教會。

4.分離派脫離英國教會

分離派信徒認爲,從內部改革英國教會的工作,不是絕望就是一項冗長乏味的事工。因此,他們決定脫離英國教會,故被稱爲「分離派」(Separatists)或「不同意者」(Dissenters)。在教會行政制度方面,他們強調每一個教會都是自主的,沒有一個教會可以干涉另一個教會。因此,他們又稱爲「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或「派」(Independentists)。

留在英國教會及脫離英國教會的人,都接受加爾文信仰。

公元1620年在美國普里茅斯(P1ymouth)建立殖民地的,就是分離派信徒,他們也叫「天路客」(Pi1grims)。幾年後,建立麻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的,則爲一批清教徒(Puritans)。

5.清教徒獲得優勢

伊莉沙白死後四十年內,清教徒都在受壓及迫之下。直到公元1640年的「長期國會」(Long Parliament),長老派清教徒才佔大多數。他們立刻肅清議會,將兩位最反對清教徒的人物:斯特拉福伯爵(the Ear1 of Sirafford)與大主教絡得(Archbishop Laud)送去審問、定罪及斬頭。

國王查理對這些事甚表不悅;他決定將國會中反對黨五位領袖加上叛國罪名,但是下議院拒絕交人。

於是國王決定動用武力,使國會屈服。他離開倫敦,前往諾丁安(Nottingham)發動戰爭,使英國陷入內戰之中。

在國王這邊的是貴族與士紳;由於他們的英勇與騎術被稱爲「保王黨」(Cavaliers)。在國會這邊的是店員、農夫及小部份高階層份子。保王黨都有飄長的髻發,而對敵的一方卻留着短髮、顯出頭形,因此被譏爲「圓頭」(Roundheads)。

戰爭初期,國王這邊佔優勢。在國會軍隊中,有一位農夫,名叫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他以睿智的眼光,看出真正的難處,他對一位清教徒國會議員漢普登(Hampden)說:「一批窮酒保和學徒,絕不能貴族。」

克倫威爾是歷史上偉人之一。身爲騎兵團團長,他表現出高度才幹與勇氣。他的軍團成爲出名的「克倫威爾軍團」,所向無敵。全體團員都有宗教信仰,他們不起誓、不喝酒、唱着詩、邁向戰場。

一個二萬一千人的軍隊按照「克倫威爾軍團」的方式組織了起來。這是一個充滿宗教熱誠的團體,是十字軍以來沒有見過的現象。這支軍隊中,大部份軍人是敬畏神、心中火熱、吟唱聖詩的清教徒。沒有戰事的時候,他們就在一起讀經、禱告、唱詩。

納斯比之役(Battle of Naseby)中,保王黨像風前的糠批潰散,國王投降,審訊之後,國王被判爲暴君、賣、謀殺者及公敵,必須處以死刑。公元1649年一月卅日,查理一世走上了倫敦皇宮前的斷頭臺,當時有極多羣衆在場目睹國王的死刑。

6.威斯敏斯特會議(The Westminster Assemb1y)

在戰爭進行中,國會決定改革教會,於公元1643年廢除主教制,並在威斯敏斯特召開會議,以制訂信條及教會行政制度。大會有一百二十一位教牧代表及三十位信徒代表參加,其中除公理派與聖公宗外,大部份是長老派清教徒。由於蘇格蘭人在戰爭時給過幫助,所以也將一些席位給蘇格蘭代表;雖然他們沒有投票權,但在會中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威斯敏斯特會議成爲英國教會史中一次劃時代的會議。會中制訂了「崇拜指南」(Directory of Worship)以取代過去的「公禱書〕。這本「崇拜指南〕至今仍被長老派及公理派教會所採用。會中也訂立了有名的「威斯敏斯特信條」(Wotminster Confession),這是改教運動時期,復原教主義最後一份偉大的信經。此外,也爲講道解經預備了「大本信仰問答」(Larger Catechism);併爲教導兒童預備了「小本信仰問答」(Shorter Catechism)。

此次會議非常成功;威斯敏斯特信條及兩本信仰問答,都是加爾文派或改革宗教義的最佳文件。

公元1648年,國會通過接受這些文件,只將威斯敏斯特信條作了些許修訂。這份信條也在蘇格蘭全國大會中通過採納。加爾文派在英國教會所做的改教運動,至此可以說是大功告成。同一年,歐洲的三十年戰爭,也因韋斯發里亞和約的簽訂而告結束。

7.清教徒統治結束

納斯比全勝、和查理一世去世後,軍隊地位變成了至高無上。大部份軍人屬於派,克倫威爾本人則傾向公理派。國會宣告英國教會的行政體系採長老派,但因受到軍隊的壓力,要使全英國納入長老派是不可能的。

從公元1649到1653年間,英國是一個共和政體,克倫威爾被任命爲攝政,因此,實際上是軍人。在克倫威爾治下,各宗教團體都得到相當多的自由,尤其是「不從國教者」(Nonconformists)和「不同意者」(Dissenters)。甚至連最令人討厭的貴格派信徒(Quakers),克倫威爾也對他們友善。自從內戰以來,大約有二千個主教制下的聖職人員,失去他們賴以維生的職業,過着貧困的日子。

8.王權復興時代

公元1658年九月三日,克倫威爾去世,由他的兒子理查(Richard)繼承父親的遺缺。英國人民普遍對嚴厲的清教徒主義所施的重軛感到不滿;於是從國外將查理一世的兒子請回英國,並加冕爲爲查理二世。這次司都亞王朝(House of Stuart)重得王權,在歷史上稱爲「公元1660年復辟」(Restoration of 1660)。

復辟後國會做的第一件事是,寬赦所有在內戰時與查理一世交戰的人,但最高司的委員們除外,因爲他們將查理一世送上斷頭臺。

公元1662年五月,國會(現在是強烈的安立甘派)通過一項新的「教會統一條例〕,將「崇拜指南」(或稱公禱書)修改了六百處之多,目的在脫離清教徒主義;並且宣告不許使用修訂本以外的任何崇拜儀式。約有二千名長老派教牧人員,因拒絕接受而被免職,過着窮苦的生活。

蘇格蘭國會在迫信徒上,可與英國迫不同意者的方式媲美。蘇格蘭復原教徒稱爲「立約派」(Covenanters),他們像鹿一樣被人到處追趕,甚至那些躲在山洞裏祕密聚會的信徒,也被拉出來淹死。

在英國爲信仰受苦的大批聖徒中,有一位可憐的思想家,名叫本仁約翰(John

另一位清教徒,名叫彌爾頓(John Mi1ton);出生貴族世家、受過高等教育、並具罕有才華;他在眼睛、孤單、貧苦中,寫下了偉大的教史詩「失樂園」(Paradise Lost)。

迫的結果,使清教徒不得不脫離英國教會。過去他們曾希望留在教會中,從內部改革教會,現在他們採取分離派的立場,他們也成了「不同意者」。

查理二世的一生,都搖擺在不信和迷信天主教之間。公元1685年,在臨終前,他接受了羅馬天主教信仰。他的兄弟詹姆士二世(James 二)繼任國王,是個熱誠的天主教徒,一心要在英國恢復天主教。於是他與廢除「南特詔諭」的法王路易十四(Louis X N)合謀,以達成心願。到這時,宗教和的自由都面臨危機。

9.威廉和瑪利(William and Mary)

正當這黑暗時刻,荷蘭復原教主義的鬥士威廉三世出來,與法王路易十四爲敵。威廉的妻子瑪利是英王詹姆士二世的女兒。英國人民在極度困境中向威廉求救,於是威廉便於公元1688年舉兵自荷蘭過海,將岳父詹姆士二世逐出英國。他與瑪利被加冕爲英國的國王和王后。

第二年,詹姆士想得回王位。他在法軍的援助下,登陸愛爾蘭。南愛雨蘭人是天主教徒,站在詹姆士這邊;北愛爾蘭人是復原教徒,站在威廉這邊,稱爲奧蘭治黨(Orange-men)。公元1690年,一場決定性的戰役在波尼(Boyne)爆發。詹姆士在遠處觀戰,他一看到自己的軍隊失敗,立刻逃往法國;而在另一邊,威廉雖然負了傷,仍然身先士卒,表現出極度的勇氣與領袖氣質。

由於他的英勇和堅定的立場,威廉爲復原教主義保全了荷蘭、英國與美洲,他也使這些地方從天主教主義、路易十四及詹姆士二世的下,釋放出來。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因復原教和天主教之間的歧異而引發的戰爭了。

10.英國享受信仰自由

威廉和瑪利被加冕爲英國的國王和王后時,有四百位英國教會的教牧人員(其中包括七位主教),拒絕宣誓效忠新的政權。爲此,他們都被剝奪了教會職份。

到這時,宗教信仰自由終於頒給了復原派的「不同意者」。根據公元1689年的「信仰容忍法案」(The To1eration Act),凡是願意實行以下各點的,都可以自由崇拜:(1)發誓效忠威廉與瑪利。(2)拒絕教皇權柄、化質說、彌撒、向馬利亞和聖徒禱告。(3)接受「三十九信條」。這樣,便使復原教不同意者的各宗派,可以在英國有自由而且得以公開。這些不同意者包括:長老派、公理派、浸禮派和貴格派,人數加起來約爲當時英國總人口的十分之一。

這項「信仰容忍法案」並不應用在羅馬天主教徒和不信三位一體教義的人身上。

傻子如何信上帝!既然不能信上帝,那傻子死後是下了地獄還是上了天堂?

不好說啊,你看下我這個觀點當然也不一定對:

傻子不會犯罪,不會犯罪應該是不下地獄的,上不上天堂不知道。

爲什麼說傻子不會犯罪呢?犯罪有個先決條件就是你主觀有這個意識,被動的不是你的罪。

某某握着你的手捅死了一個人,是你犯罪還是某某犯罪?

傻子根本就沒有自己的主觀意識。你見過傻子沒有啊,不是電視裏演的。

真正的傻子整天留口水,不會控制自己的手腳,手腳完備也不會走路,大小便亂來的。

上帝可傳屬性與不可傳屬性

摘自泰瑞詹森《威斯敏斯特信條研讀本》

上帝可傳遞的屬性(神是有位格的靈):、1屬靈性、2智性屬性(知識、智慧、真實)、3道德屬性(良善、聖潔、公義)、4至高主權的屬性。

上帝不可傳遞的屬性(神是絕對的存有者):神的自存、不變性、無限、統一性。

                               ————以上文字摘自伯克富《系統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