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上海醫保交多長時間可以報銷

上海醫保交多長時間可以報銷

醫保交了一個月後,一般下個月就能報銷。如果職工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標準的,且職工和單位已經依法繳費的,則職工就能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獲得相應的賠償。

小編還爲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上海醫保交多久可以用

在上海繳納醫療保險滿一個月的情況下,從次月開始就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若沒有繳納醫療保險,不能享受任何醫療保險待遇。

勞動者在正常繳納社保的第二個月15日,你的醫保賬戶就開通,這個時候就可以由企業或者你個人去任意的區醫保中心辦理,只要帶上你的身份證就行,當場可以領卡。

醫療保險,是一種在被保險人發生符合投保險種範圍的門診或住院行爲後給予補償的一個險種。目前我國常見的醫療保險險種有商業醫療和社會醫療兩種。

社會醫療保險分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含新農合)等。

商業醫療險從醫療額度可以分爲小額醫療險、中端醫療險、百萬醫療險、高端醫療險等。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交了社保多久後才能用醫保:

醫保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兩種醫保在繳納方式和生效時間上有着明顯區別:

(1)城鎮職工醫保(社保)一月一繳,交了醫保之後會有一個月的過渡期,次月開始生效可以使用;

次月生效時,大家可以到藥房和醫院用醫保卡購藥或看病。但是像住院之類報銷數額較大的情況,需要在繳納醫保滿一年後報銷。

沒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不參加用人單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兼職職工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同樣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應該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的醫療保險費。

(2)城鎮居民醫保一年一繳,每年12月底開始繳費,次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

當然,各地也會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做一些細微的調整:比如新參保職工(含中斷繳費一年以上重新參保的)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連續繳費滿一年(不含補繳年限)的,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50%執行;不滿6個月的,不予支付。

上海醫保辦理流程: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鄰近的服務點申請代爲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爲辦理的《醫保卡》。

3、參保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爲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

法律依據:

《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二十一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准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後一個月的計入標準計入;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按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上海醫保繳納多少年可以終身享受

上海醫保繳納多少年可以終身享受是不確定的,與個人的具體情況有關,不同情況下終身醫療可以在不同時間段內享受。

上海市實行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兩種保險制度,兩者的終身醫療享受期限存在差異。對於居民醫保而言,達到60歲且連續繳納參保費滿15年的居民可以享受終身醫療;對於職工醫保而言,達到60歲且累計繳費滿20年的參保人員可以享受終身醫療。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享受終身醫療,例如患有某些重大疾病、殘疾人等。需要提醒的是,享受終身醫療並不代表所有醫療費用都能夠全額報銷,仍需根據醫保規定執行。如果有具體問題,建議諮詢當地醫保機構。

上海醫保報銷範圍包括哪些內容?上海醫保報銷範圍包括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醫療、門診、特殊慢性病和急救、特殊疾病等費用。其中,具體包括住院治療、門診治療、西藥、中成藥、抗生素、化療藥、放射治療、輸血、手術等醫療費用,以及血液透析、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置換等特殊慢性病和急救、特殊疾病的治療費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醫保報銷範圍內的一些服務項目如洗牙、美容等是不在報銷範圍之列的。需要提醒的是,報銷比例不同、自付比例也存在差異。因此,在享受醫保待遇時還需詳細瞭解規定。

上海醫保繳納多少年可以終身享受與個人的具體情況有關,需要根據不同的保險類型和個人情況來判斷。醫保報銷範圍包括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醫療、門診、特殊慢性病和急救、特殊疾病等費用,但是需要注意自費項目及報銷比例和限額。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繳納至滿15年連續繳費,60週歲以上的人員,終身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累計繳費20年,且年滿60週歲的參保人員享受終身醫療保障待遇。

上海醫保繳納多少年才能享受

上海醫保繳費年限爲男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5年,女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0年。具體原因如下:

1、參保人員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男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5年,女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0年,其中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必須不少於15年,退休後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前若未達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補齊實際繳費年限醫療費用;

2、如果社保只繳了15年而醫保沒有繳夠,則只能在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但是看病無法報銷。

醫保結算程序具體如下:

1、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具體如下:

(1)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覈後,作爲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3)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4)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2、急診結算程序:

(1)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

(2)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3、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爲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複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4、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覈,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住院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上海社保交幾個月 醫保才能用

在上海繳納醫療保險滿一個月的情況下,從次月開始就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若沒有繳納醫療保險,不能享受任何醫療保險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醫療保險的保費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的。

一、在上海社保交多久才能用醫保報銷?

      在上海繳納醫療保險費滿一個月就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准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後一個月的計入標準計入;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

二、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可以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爲。

      醫療機構應當爲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各地對於醫療保險的繳納時間規定的都不一樣,也有些省份規定交納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纔可以使用醫療保險報銷。各項社會保險的報銷,參保人還是要以地方規定爲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