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文的寫作技巧
1、從題材大小考慮文章的篇幅和容量
2、確定論證的主題
3、確定論證的方法
4、研究文章的結構
5、關於文字表述等問題
6、關於構思
1.從題材大小考慮文章的篇幅和容量。關於選題的問題,我已經說過了。在寫一篇文章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根據選題的內容,決定文章的篇幅和容量。我所說的文章的篇幅和容量,大體上相關,但是又有所不同。有時候,文章的篇幅很小,但是容量很大;有的時候,文章的篇幅很大,但容量不是很大。這很像寫小說,有的小說篇幅很短,容量卻很大,就是描寫的重大題材,通過一滴水來反映世界。
2.確定論證的主題。論文的主題,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靈魂。主題定下來,文章的基本格局就定下來了。因此,確定主題是十分重要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經狂熱地鼓吹過文學作品的“主體先行論”,要按照既定的主題,編寫故事,塑造人物。這是不對的。但是在法學論文中,卻必須堅持主題先行,沒有一個好的、正確的主題,就沒有一篇好的法學文章。法學論文的主題,就是作者對這個法律問題的研究成果的基本觀點。法學論文是法學研究成果的表現形式,形式是爲實質內容服務的。研究法學論文的寫作,就是要通過寫作來展現法學科研成果。因而確定法學論文的主題,就是要把這個法律問題的研究成果歸納出來,確定成一箇中心的觀點,在整篇文章中來展現它。
3.確定論證的方法。論證方法是說明主題的基本方法。主題確定了,論證方法不對,論證得不好,也不會寫出好的文章。(一)首先要確定的是,文章的基本論證方法是立論還是駁論。在一般情況下,法學文章的基本論證方法應當是立論。就是在這篇文章中確立一種什麼觀點,其實也就是文章的基本論點。圍繞着這個主題,全面闡述它的正確性、必要性,以及具體的適用方法,使這個觀點立得住,別人批不倒,立論就成立了。有時候,法學文章也要用駁論。集中一個錯誤的觀點,進行全面的批駁,展現這一觀點的謬誤所在,認識它的錯誤本質,****這個主題,使之不能夠在理論界興風作浪,讓它沒有市場。採用駁論寫作的文章也是有的,只是不多。
4.研究文章的結構。在法學文章的寫作中,結構問題不是很難的事情。主要的要求,就是根據自己所選的題材和確定的主題的需要,進行論述。所謂“文章無形”,主要是指的這一點。
5.關於文字表述等問題。法學論文的表述,文字不要花哨,要平實,要精練,要言之有物,要說到位。切忌譁衆取寵,華而不實。當然,在寫作的時候,也可以讓自己的文章有一點色彩,但是不能過濃,過濃就不是理論文章了。同時,在論述的時候,要說到爲止,不能怕讀者不明白,就翻來覆去地講,既浪費文字,也浪費讀者的時間。我跟有些學生說過,在寫法學論文的時候,要對讀者進行定位。在寫研究性的文章時,要設定讀者幾乎是自己一樣的水平,甚至要認爲讀者的水平比自己高,不能認爲讀者都是什麼都不知道的人,那樣,寫作的東西就是普法文章,而不是理論研究論文。只有將讀者設定爲同等的研究者,才能夠起點高,把文章寫得精煉。如果是寫普法文章,那當然要按照讀者是普通人來寫,要按照讀者是不懂法律或者很少懂法律的人來寫。
6.關於構思。要寫好一篇好的法學論文,必須進行縝密的構思,按照上面所說的各種要求,對一篇文章的全部進行全面地考慮,並且一定要在考慮成熟後再動筆。就像有人說的那樣,一篇文章醞釀到了在心裏實在憋不住了,不寫出來就不行了的時候,再動筆開始寫。在我的實踐中,對一篇文章的醞釀和構思,總是要想很長時間,真正想清楚了,寫的時候,就沒有太大的難處了,萬把字的文章,一兩天的時間就可以寫完。
-
魔獸爭霸真三黃忠出什麼裝備
魔獸爭霸真三黃忠的出裝如下:遊戲出門裝。二石環或者四樹枝,可加生命值、加物理抗性、加魔法抗性、加攻擊速度;遊戲前期出裝。出個護腕和飛鞋,黃忠中期較依賴移動速度;遊戲後期出裝。在護腕的基礎上出銀劍或血斧,若發育較好可以出個玄武甲。...
-
2023年男方首付婚前購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首付,若僅登記男方個人名字的,對於首付款部分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無權分割;對於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房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均等分割。若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均等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的納稅起止期限的確定
1、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地方稅務部門部分稅種納稅期限和納稅限額的通知》(蘇地稅函[2006]47號)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爲:企業按季...
-
關於讀書朱熹的名言有哪些
1、讀書之法,在循序而漸進,熟讀而精。2、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3、立身以立學爲先,立學以讀書爲本。4、爲學之道,莫先於窮理;窮理之要,必先於讀書。5、讀書無疑者,須教有疑,有疑者,卻要無疑,到這裏方是長進。6、讀書譬如飲食,從容咀嚼,其味必長;大嚼大咀,終不知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