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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是否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張權利

隱名股東是否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張權利

1、隱名股東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張權利。

2、只有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也就是顯名股東才能行使股東權利,享有分紅權,而隱名股東在公司的股東名冊、公司章程、工商登記中都沒有記載,根據法律規定,也就不能行使股東權利,不能直接主張分紅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爲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 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 求公司提供查閱。

標籤:隱名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