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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籤勞動合同是簽字前的時間段是否有效?

補籤勞動合同是簽字前的時間段是否有效?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補籤的勞動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26條規定的情況的就是有效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補簽有效嗎

補籤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是當事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補籤的期間勞動合同有效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補籤的勞動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26條規定的情況的,都是有效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能補籤嗎

勞動合同能補籤。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爲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爲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爲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可以補籤嗎

1、勞動合同可以補籤。如果一方不願意,那就不可能簽訂勞動合同了。如果雙方已經取得一致意見,補籤是可以的。既然是補籤,就應當考慮一併補辦相關社會保險。但是補簽了之後,對於維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會有不利。2、公司要補籤勞動合同,從用工之日到補籤之前扣除一個月後,按《勞動合同法》應支付雙倍工資。3、如果員工拒絕籤合同,可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書面通知本人:XX日前來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逾期不籤,勞動關係自動終止。(送達本人並由本人簽字收到)4、如果以後此人就此事索賠雙倍工資,本人簽收之日之後的不必支付雙倍。

分公司籤勞動合同有效嗎

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分公司或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但受用人單位委託的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該內容由 路成樑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