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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婚前債務需要如何寫

離婚協議中婚前債務的書寫方式:首先,協議書開頭應當寫明協議雙方的姓、年齡、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其次,協議書的主體內容應當包括婚前債務的具體定義、範圍、期限等相關內容。最後,應當在末尾附有雙方的簽字或蓋章及協議生效時間。

一、監護人承諾內容怎麼寫

監護人承諾內容具體如下:

1、承諾內容首先應當寫明承諾雙方的姓名等具體個人信息;

2、其次,寫明承諾內容包括生效期限範圍等限定,訂立地點,承諾人和被承諾人範圍,承諾具體內容;

3、寫明雙方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

4、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並加蓋手印。

二、房屋轉讓合同協議怎麼寫

房屋轉讓合同協議書應寫明以下內容:

1、協議雙方的姓名、聯繫方式、地址等基本身份信息;

2、標的物的位置、價格、數量、質量、履行方式、給付期限等內容;

3、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

4、雙方當事人的簽字或蓋章等。

三、雙方協商一致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雙方協商一致離婚賠償協議書的書寫辦法:第一步,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住址等個人情況。第二步,寫明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離婚賠償的數額及支付方式、離婚賠償的時間要求,最後,寫明違反協議的責任,雙方簽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協議中婚前債務需要如何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