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銀行卡詐騙罪的主要構成要件是什麼?

銀行卡詐騙罪的主要構成要件是什麼?

銀行卡詐騙罪構成要件:利用僞造、變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惡意透支,故意詐騙公私財物,損害我國管理制度和侵犯銀行及信用卡相關人的財物所有權。

法律分析

銀行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客體爲複雜客體,損害了我國的管理制度和侵犯了銀行以及信用卡相關人的公私財物所有權。客觀要件爲利用銀行卡、信用卡實施詐騙他人公私財物行爲,即使用僞造、變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詐騙公私財物行爲。主體爲一般主體。主觀要件爲故意。

拓展延伸

銀行卡詐騙罪的定罪標準和法律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銀行卡詐騙罪的定罪標準和法律責任是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來確定的。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的規定,銀行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欺騙、虛構事實等手段,騙取他人銀行卡、密碼等信息,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銀行卡進行交易,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爲。定罪標準主要包括: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欺騙手段、騙取他人銀行卡信息、使用僞造銀行卡、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的規定,銀行卡詐騙罪的法律責任一般爲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的定罪標準和法律責任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結語

銀行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利用僞造、變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惡意透支等手段,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騙取他人銀行卡信息並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爲。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銀行卡詐騙罪的定罪標準主要包括非法佔有、欺騙手段、騙取他人銀行卡信息、使用僞造銀行卡、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對於該罪行,法律規定一般可處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的定罪標準和法律責任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法律依據

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