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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能賠償6級傷殘的工傷費用嗎?

該段內容描述了工傷六級傷殘的賠償費用和相關規定。具體來說,能夠獲得16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並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如果難以安排工作,則可以按照本人工資的70%按月發放傷殘津貼。

法律分析

工傷六級傷殘的,能賠償這些費用:16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並且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則按照本人工資的70%按月發放傷殘津貼。

拓展延伸

能賠償六級傷殘的工傷嗎?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能從事勞動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享受傷殘津貼。

2.難以從事勞動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享受傷殘撫卹金。

因此,能賠償六級傷殘的工傷是可以的,但需要根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具體鑑定結果,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傷殘待遇。同時,用人單位也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對因工緻殘的職工進行相應的工傷認定和賠償。

結語

工傷六級傷殘的能獲得一定的賠償,包括16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對於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六級傷殘者,則可以按照本人工資的70%按月發放傷殘津貼。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

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

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請問您能賠償6級傷殘的工傷費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