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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關於爵位的世襲

清朝關於爵位的世襲

清朝將宗室成員的爵位以遞減的方式傳承。依清祖制規定,只有太祖努爾哈赤之父塔克世的直系子孫方可算作宗室成員。根據成員的功勳和地位,又將宗室成員分爲十等,依次爲: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一說鎮國公和輔國公又分爲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共計十二等。這些宗室成員佩戴象徵皇室的明黃色腰帶,又稱黃帶子。清初分封了八個功勳卓著的鐵帽子王,爵位世襲罔替,除此之外,所有宗室成員繼承父輩爵位時,按律依次遞減一等,從親王到奉恩將軍,再傳則無爵位,稱爲閒散宗室。

標籤:清朝 世襲 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