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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放手

人,生而在世,短短數十載光陰;塵世間,物有千萬種,而你不可能擁有所有。

學會放手

既然不能擁有所有,那你就必須去面對各種選擇,是舍還是留?是堅守還是放棄?

其實,人或多或少都有點自私,一切都想去佔有,而這種佔有慾累積到一定程度,便會轉變成心中的執念,哪怕前頭是萬丈深淵,他也不肯放手。

古人言:“退一步海闊天空。”

“退”便是放手,我們都需要去學會放手。放手,並非只意味着失敗。當你疲憊於追求本不該擁有或得不到的東西時,放手,其實才是一種最爲明智的選擇。

或許,有人會因爲你的放手而認定你的懦弱無能,有人會因爲你的放手而對你冷嘲熱諷,甚至你身邊親近之人也會因此而與你產生隔閡,它們無法理解你的放手,但這並非意味着你的決定就一定是錯的,有時候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的。

更確切地說,你選擇放手並不是因爲無法堅持,只是因爲你發現有些事情註定無法實現,即使實現了,你也不會開心快樂。此時,學會放手,是對自我的一種救贖。

對於情侶或夫妻雙方而言,放手不僅是一種成全,更是一種大愛;

對於父母而言,放手不僅是對孩子的愛,更是負責任的父母應有的一種修爲;

對於自己而言,放手不僅是對絕境中自我的一種解脫,更是一種人生智慧。

近些年來,情侶、夫妻間由分手而鬧出的殺人案件層出不窮。我在高三那一年就碰到了這類悲劇事件在我身邊發生,那場殺人案件發生在一個社會青年與一個高二學妹之間,男方在女方提出分手後,多次寫血書威脅她複合,未果。於是他就選擇了5月20日這個特別的日子,結束了他們兩個的生命。雖未曾親眼目睹血淋淋的場景,但那次事件卻給我留下了深深的陰影。

從那以後,每當看到這類事件的報道時,我的心中總會哀嘆道:“爲什麼會有如此執着之人,痛苦的、甚至以生命作爲代價地糾纏在一起,又有什麼用呢?到頭來還不是一場空,白白葬送了兩個人的一生。”我無法理解這種執念,而有的人會覺得這是一種“痛苦的享受”,可嚐盡千般苦痛之後,你又能得到什麼呢?不是你的終究不是你的。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

學會放手,懂得成全,同時也是對你心中執念的一種擺脫。

真正的愛,是在能愛的時候,懂得珍惜;在無法愛的時候,及時放手。

放手之於父母,是其應有的修爲。

左師公曰:父母之愛子,則爲之計深遠。

父母在對孩子的管教上,要懂得適當地放手。該放手時就放手,別讓你們的愛成爲他們身上的負擔。

在網上曾看見過一篇新聞報道,題目爲“父女間的“教育戰爭””,其中講了一個父親與女兒的真實故事。父親因爲太愛女兒,希望她能通過努力學習來改變自己的命運並實現自己未完成的夢想,與之一同學習、高考、讀大學,12年的陪讀“管教”,可換來的不是女兒的感激,而是12年裏不斷的衝突。他的女兒接受採訪時說:“爲了擺脫爸爸我才熬到高考”。因爲父親的“愛”,她承受了太大的壓力,不僅要爲父親的夢想去“埋單”,而且失去了自己應有的自由。

與之經歷相似的還有一名北大的高材生,曾是某地級市高考理科狀元,還是美國一所著名大學的研究生,卻12年沒回家過年,6年前與父母決裂。而在今年,他寫下萬字長文,控訴父母在他成長過程中對他充滿“控制”的愛。

以上種種,讓父母們不得不反思:對孩子來說,“過度的愛”與“放手”哪個更好?用什麼方法去協調與孩子之間的關係?

孩子之於父母,不是一件簡單的物品,不能被強制地佔有。他們是一羣有生命、有思想的人,他們有着他們自己的廣闊天地,不容侵犯。所謂父女母子一場,不過是在不斷目送着他們的背影漸行漸遠罷了。比起“過度的愛”,放手顯然是一個正確的選擇。該放手時就不要猶豫,別讓自己眼中的愛成爲他們心中的“惡”。

有人會疑惑:情侶、夫妻之間學會放手,父母學會對孩子放手,可又有誰對放手的一方放手呢?他們又是否會陷入到痛苦的深淵裏呢?

這就是我將要提到的自我放手,自己學會對自己放手。

一切的痛苦都來自於自我的執念,情侶之間的糾纏來源於一方對另一方佔有的執念,“你只屬於我”的執念;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衝突也是來源於父母對孩子的一種佔有慾,“你必須要按我的規劃來生活”的執念。這種執念只會給雙方都帶來無盡的痛苦。只有化解執念,才能救贖雙方,而化解心中的執念,只能靠自己對自己的放手來實現。

有些東西註定是得不到的,那就不要再執迷不悟。有舍纔有得,此刻的放手也許是爲了下一刻的牢牢抓住。

情侶、夫妻之間要學會放手,成全對方,同時也是成全自己;

父母要學會對孩子放手,成全孩子的夢想,不要讓你們手中的線牽絆住他們翱翔的翅膀;

自己對自己也要學會放手,解放自我,也就是成就另一個自己。

有時候放手也是一種幸福,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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