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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需要身份證登記嗎

民宿需要身份證登記嗎

法律分析:民宿要身份證登記。

旅館應當設置旅客財物保管箱、櫃或者保管室、保險櫃,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對旅客寄存的財物,要建立登記、領取和交接制度。旅館對旅客遺留的物品,應當妥爲保管,設法歸還原主或揭示招領;經招領3個月後無人認領的,要登記造冊,送當地公安機關按拾遺物品處理。對違禁物品和可疑物品,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嚴禁旅客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旅館內,嚴禁賣淫、嫖宿、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旅館內,不得酗酒滋事、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轉讓牀位。

公安機關對旅館治安管理的職責是,指導、監督旅館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協助旅館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的培訓,依法懲辦侵犯旅館和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員到旅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證件,嚴格依法辦事,要文明禮貌待人,維護旅館的正常經營和旅客的合法權益。旅館工作人員和旅客應當予以協助。旅館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公安機關可以酌情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準開業。經批准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併、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後3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

法律依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六條 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