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隱名股東如何定性,規定是

隱名股東如何定性,規定是

一、與顯名股東間有協議雖然這個協議對於公司不具有約束力,但是在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依然有效。它不僅是隱名股東用來約束顯名股東的依據,也是證明隱名股東對於公司實際出資的有力證據。根據上海市高院的規定,如果雙方在協議中未約定隱名股東爲股東或者承擔投資風險,並且隱名股東也沒有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未實際享受股東權利的,雙方之間隱名投資關係將不會被認定,而是按債權債務關係處理。二、不實際參加公司經營在實踐中,有的隱名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完全由顯名股東行負責,有的則以自己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由於公司的社團性,公司的其他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投資人是誰。隱名股東以自己名義參與公司經營,行使股東權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東知道並且認可隱名投資行爲存在的證據。因此,許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隱名股東是否實際參加公司經營作爲確認隱名投資關係的重要條件。三、無違法行爲中國法律、法規對於某些行業、企業的股東身份進行了限制。比如,中國自然人不得成爲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在實踐中某些人就採取隱名投資的方式參股合資企業。在這種情況下,隱名股東如果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將不會受到法院的認可,對於隱名股東以及顯名股東雙方而言,都將承擔較大的風險。

隱名股東如何確認股東資格

1、隱名股東有充分證據證明已經實際出資或認繳出資。公司股權的確認,不能簡單機械地適用股東名冊、工商登記資料等,要充分考慮實際出資人的權益,一般來說,誰實際出資,誰就擁有最終的股權。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實際出資人出資。

隱名股東退股新的隱名股東的權利如何去體現

隱名股東退股新的隱名股東的權利可以通過股東名冊體現,即將其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隱名股東協議要如何纔算生效隱名股東合作協議書

1.隱名股東並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國法律條文中也沒有這一名詞。2.在司法實踐中,隱名股東是指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並且以他人名義記載爲公司股東,被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爲公司股東的實際出資人。3.與其相對應的是名義股東,即公司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記載的投資人。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一般通過協議的方式約定由隱名股東出資並享有股東利益,而將名義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爲公司股東,該約定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在隱名股東和名義股東之間具有約束力,對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風險提示:股東請求撤銷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營利法人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作出決議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法人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法人章程的,營利法人的出資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決議。但是,營利法人依據該決議與善意相對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係不受影響的規定及公司法相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但會議召集程序或者表決方式僅有輕微瑕疵,且對決議未產生實質影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隱名股東退股,新的隱名股東的權利如何體現

1.隱名股東退股,對於新的隱名股東,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2.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風險提示:股東請求撤銷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營利法人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作出決議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法人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法人章程的,營利法人的出資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決議。但是,營利法人依據該決議與善意相對人形成的民事法律關係不受影響的規定及公司法相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但會議召集程序或者表決方式僅有輕微瑕疵,且對決議未產生實質影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隱名股東如何解散公司

隱名股東(實際控制人)如果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該內容由 陸洋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標籤:股東 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