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修都江堰的歷史原因有哪些
1、成都平原旱澇自然災害頻發;號稱“天府之國”的成都平原,在先秦時期卻是一個水旱自然災害頻發的地方。成都平原坐落於四川盆地,位於長江流域上游地區,境內包括了長江和長江的支流岷江、嘉陵江及其他河網水系。成都平原地區溼潤多雨的氣候使得當地年降雨量極不均衡,豐水年和枯水年交替出現,因此巴蜀地區的百姓長期遭受水旱災害的困擾。唐代大詩人李白便在《蜀道難》開篇提到:“蠶叢及魚鳧,開國何茫然?”;同時期的邊塞詩人岑參則說:“江水初蕩潏,蜀人幾爲魚”。講的都是巴蜀地區的百姓創業之艱難,以及與惡劣的自然環境抗爭的過程。
2、秦國統一山東六國戰略需要;戰國後期秦國在經歷了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之後,逐漸走向富強。秦國國君開始考慮統一山東六國的戰略規劃。公元前316年,同處成都平原的巴國和蜀國之間爆發戰爭,兩個國家都來向秦國求援。秦國名將司馬錯認爲“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富民繕兵,不傷衆而彼已服焉。”建議秦惠文王應當趁此機會出兵平息巴蜀戰爭,並且佔據巴蜀之地爲秦國國土。得到蜀國地區的人力、物力和地理位置優勢便可以伺機吞併楚國。然後秦惠文王命司馬錯率領大軍將巴蜀之地納入到秦國版圖,後來又平定了陳莊之亂、公子煇叛亂,其後秦國在巴蜀地區設立郡縣制管理當地事務。儘管巴蜀之地地域遼闊,但是由於當地水旱自然災害頻發。蜀地百姓的農業生產方式依然十分落後,巴蜀之地並沒有得到有效的開發和利用,因此雄心勃勃想要一統天下的秦國勢必要改變巴蜀之地的社會現狀,使其成爲秦國除關中平原地區以外最重要的糧食產地。因此在巴蜀之地修建水利工程,保障當地農業生產免受惡劣的自然環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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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規定學生的權利
法律主觀:根據《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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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能被定爲重婚罪嗎
小三的行爲不一定構成重婚罪。我國刑法對於重婚的定義是,有配偶還重婚,或者明知別人有配偶還跟其結婚的。也就是說,如果小三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其結婚的,才構成重婚。實際上,如果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跟其以夫妻名義生活的,也涉嫌重婚罪。總的來說,只有小三明知對方有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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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讀書朱熹的名言有哪些
1、讀書之法,在循序而漸進,熟讀而精。2、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3、立身以立學爲先,立學以讀書爲本。4、爲學之道,莫先於窮理;窮理之要,必先於讀書。5、讀書無疑者,須教有疑,有疑者,卻要無疑,到這裏方是長進。6、讀書譬如飲食,從容咀嚼,其味必長;大嚼大咀,終不知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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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抵押借款是否合乎法律規定?
民間抵押借款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是合法的,抵押物是不動產時需要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抵押物是動產時,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0條和第403條的規定,抵押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包括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