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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的刑罰是多少年?

《刑法》第192條規定了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刑罰。根據數額的大小,刑罰也會有所不同。數額較大的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分析

根據《刑法》第192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拓展延伸

集資詐騙刑罰是多少年?

集資詐騙是一種常見的犯罪行爲,它給受害者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集資詐騙刑罰一般爲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於犯罪情節嚴重、有違法所得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刑罰會相應地增加。同時,犯罪分子還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並接受罰金、賠償損失等。

集資詐騙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爲,對受害者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警惕集資詐騙,避免上當受騙。同時,有關部門也應加強對集資詐騙的打擊力度,維護社會穩定和金融秩序。

結語

以上是《刑法》第192條規定,針對非法集資的刑罰規定。非法集資行爲會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和財產損失,因此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對於投資者來說,應當謹慎對待投資項目,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因盲目投資而導致自身財產損失。而對於融資者來說,更應當遵守法律,以合法的方式籌集資金,以維護社會穩定和金融秩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四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僞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集資詐騙的刑罰是多少年?

標籤:刑罰 集資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