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生活常識 > 

元宵節的發展歷史

元宵節的發展歷史

元宵節的來歷20字 元宵節的發展歷史

元宵節是漢文帝劉恆上臺後,爲了慶祝消滅諸呂、恢復劉姓將正月十五定爲元宵節。

元宵節的發展歷史

元宵節起源於西漢

關於元宵節的來歷,說法很多,但根據史籍記載,一般認爲元宵節開始於西漢時期。相傳漢高祖劉邦死後,呂后之子劉盈登基爲漢惠帝。惠帝生性懦弱,優柔寡斷,大權漸漸落在呂后手中。漢惠帝劉盈病死後,其母呂雉篡位,呂后及呂氏宗族把持朝政。呂雉死後,大將周勃、180年掃除諸呂,擁立劉恆爲40)。周勃等人戡平“諸呂之亂”的日子剛好是正月十五,因此每逢正月十五這一天,玩,與民同樂,以示紀念。在古代,正月,稱夜爲“宵”,正月十五又是一年的第一個月圓夜,所以,漢文帝就把它定爲“元宵節”。

另一說法是,漢武帝採納方士繆忌的建議,在甘泉宮修建太乙祠壇,無論是伐南越、得天馬,還是冬至日,均在此祭祀太乙神。所謂太乙神即太陽神,就是道教所謂的“太乙真君”。正月十五的祭祀活動十分隆重,從黃昏開始,通宵達旦燈火通明,加上夜晚常有流星經過祠壇之上,從此形成了正月十五張燈結綵的習俗。事實上,漢武帝祀太乙沿襲的是先秦時期楚人的舊俗:《楚辭·九歌》以“東皇太乙”爲至尊之神,宋玉《高唐賦》雲:“進純酒,禱璇室,醮諸神,禮太乙。”

元宵節與道教的關係

從道教的觀點來看,上元節是沿襲道教陳規而來的。漢末道教的重要支派“五斗米道”,創天、地、水(或人)“三官”說。魏晉道家又以“三官”與時日節候相聯繫,定正月十五日(天官賜福日)爲“上元”,七月十五口(地官赦罪日)爲“中元”,十月十五日(水官解厄日)爲“下元”,合稱“三元”。傳說三元日,恰好是三官大帝(俗稱三界公)的誕辰,這三神主宰人間生老病死、命運氣數,人們爲了祈求賜福,所以在“上元日”,既張花燈,也拜三官。上元節乃由原本單純民俗意義上的求吉、禳災、祛一步強化,成爲民間最具宗教意義的節L,依照佛教說法,元宵節是東漢明帝時由西域傳入的。僧道於正月十五日會集於洛,明帝便下令於正月十五日中張燈結綵,不論士族庶民,一律掛燈,表示對佛教的尊敬和虔誠,從此,元宵節張燈,既成爲佛教禮儀又成爲民間習俗。在唐代,由於在這一天可以張燈爲戲,所以又稱“燈節”、“燈夕”。宋人高承所著《事物紀原》雲:“西域十二月三十日乃漢正月望日,彼地謂之大神變,故漢明令燒燈表佛。”據民間傳說:二千年前,佛教傳人我國,當第一次月圓的時候,人們隱隱約約可以見到月光下有一羣天神在翩翩飛舞。有一年浮雲遮蔽了天空,人們突然不見天神蹤跡,十分恐慌,於是紛紛點火把,照亮天空,找尋天神。自此以後,雖然看不見天神,人們仍年年點燃火把找尋天神,相沿成習,就變成一種風俗了。

自漢代元宵節成俗以來,正月十五放燈火的風俗從漢武帝祭祀太乙神,主要在皇宮舉行,到後來經官方的倡導而開始於民間流行。在漢朝開平盛世起就有正月十五夜不宵禁的傳統。不過,漢代的放燈時間只在正月十五當晚。

隋唐時期的元宵節

到隋代,隋文帝提倡節儉治國,並採納柳或的建議對元宵節民間大鬧燈火的習俗嚴加禁止。後來,隋煬帝與隋文帝相反,竭力在元宵節鋪張奢侈,揮金如土。大業六年(610)曾調集民間藝人進城,在皇城外舉行盛大的百漢代敬神禮佛的觀念,而開元宵行皇帝與萬民同樂開始,這與當時經濟發達社會富庶有極大的關係。唐初高祖。唐太宗時“私塾”放年天由學生準備精巧燈籠,帶到私塾,由老師點燃,學生提着,象徵“前途光明”,稱爲“開燈”。據們日唐書》載,唐明皇曾建有兩座名樓:“勤政務本樓”及“花萼相輝樓”。他曾在“勤政務本樓”宵衣旰食,開創了開元天寶的盛世;而每年元宵節也在“勤政務本樓”觀燈作樂。唐玄宗時將放燈時間延爲三晚。由於皇帝提倡的緣故,上行下效,皇親國戚也競相誇富鬥奇。每年元宵節,民間花燈的花樣更是層出不窮,長安城中徹夜輝煌如晝。唐代元宵節期間,民間還興起了拔河比賽。拔河又稱牽鉤之戲,它在唐代纔有了拔河之名,併成爲元宵節日娛樂活動的一項主要內容。

宋代元宵節的擴展

在宋代,元宵節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在節日期間,宋代皇帝不僅與民同樂看花燈,還形成了一定的禮俗:皇帝在元宵日,先到寺廟行香,再登御樓或東華門的東西角樓,與親近臣子飲宴。不僅放燈時間延長,而且燈籠的製作比唐代更爲豪華。北宋的皇帝愛欣賞花燈,大張燈火,粉飾太平,各地奢靡之風十分盛行。南宋官吏們不理政務,但對元宵燈火卻是“競出新意,年異而歲不同”。正因如此,南宋花燈式樣翻新,不勝枚舉。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宋代從京師到民間都十分重視元宵放燈,因此有專。更重要的是宋代興起了煙火,火藥,得到廣泛的應用,不僅製成炮仗,而且製成煙火。除了花燈與煙火以外,元宵節活動還有‘出。據《宋史》載,宋太祖將放燈時間十四到十八共五晚。宋仁宗對元宵節觀燈者都予以賞賜。宋徽宗曾嫌放燈五夜太短,於政和五年(1115)下沼,從十二月二十九日就開始在景龍門“預爲元夕”,大張花燈;每年元宵夜,宋徽宗親自上宣德樓觀燈並賜酒,在樓下仰窺聖顏的仕女,都能獲得御酒一杯。

明清元宵節的傳承

到明代,明太祖將元宵節放燈延長爲十天(從正月初八到十八)。明代的元宵節大致沿襲前代的遺風,只不過增添了舞獅的娛樂項目。郎瑛《七修類稿》載曰:“聞太祖初建南都,盛爲綵樓,招徠天下富商,以實國本。元宵放燈,多至十餘日。”明成祖朱棣即位後,遷都北京,不久即下詔曰:“元宵節自十一日始,賜節假七日。”此後,元宵節以“放燈”爲主的節日娛樂習俗,進入了它歷史發展中的極盛時期。明代的元宵節盛況可在當時的小說、戲曲等文學作品中得到印證。清代的放燈時間只有五夜,且只有十五纔算正節放燈。最值得一提的是冰燈。因爲滿族原本居東北黑龍江一帶,氣候寒冷而冰多,因此有放冰燈之俗。滿族入主中原後,冰燈也傳人中原。現今,東北在每年元旦到元宵都舉行冰燈會,不過花樣早已現代化了。清代元宵節,民間的娛樂活動增添了大量的新內容,如舞龍、踩高蹺、跑旱船等等。

標籤:元宵節 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