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金融理財 > 

保險實名制最新規定

保險實名制最新規定
爲加強保險實名管理,規範保險業務行爲,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制定了《保險實名登記管理辦法》。1、《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實名登記、保險帳戶的概念。保險實名登記,是指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第三方網絡平臺及其從業人員在爲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辦理保險業務時,依法要求覈對身份證件,並查驗和登記實名信息的行爲。保險賬戶是指保險實名查驗登記平臺爲投保人開立的用於記錄其實名信息、保險消費信息的專用賬戶。每一位投保人對應唯一的保險賬戶。2、《管理辦法》僅適用於自然人,第三條適用範圍強調“本辦法所稱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僅指自然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相關實名登記要求由銀保監會另行規定。3、必須實名的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手機號碼。其中姓名與身份證件號碼合稱身份信息。手機號碼應當是本人實名登記或者使用的手機號碼。使用非本人實名登記手機號碼的,應當提供手機號碼的實名登記人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未使用手機的,應當提供監護人手機號碼。值得注意的是,在《管理辦法》實施前不硬性要求填手機號。4、銀保監會建立保險實名查驗登記平臺,用於保險實名信息查驗、登記和保險賬戶管理。中國銀保監會委託、指導第三方機構承擔保險實名查驗登記平臺的建設和運行管理。5、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實名信息通過保險實名查驗登記平臺查驗或者在保險實名查驗登記平臺登記的,保險機構應當將相應保險消費信息上傳至保險實名查驗登記平臺。保險實名查驗登記平臺應當將該實名信息和保險消費信息導入或者關聯相應投保人保險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