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2023外地車進京限行最新規定

外地車進京限行最新規定:(一)外埠號牌載客汽車需遵守尾號限行規定,禁止在五環路內行駛,並限制通行區域;(二)外埠號牌載貨汽車禁止在六環路內通行,需辦理進京通行證;柴油載貨汽車需符合國Ⅲ排放標準,除特定情況外不得進入六環路內。此外,長安街等部分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號牌載貨汽車通行。

法律分析

外地車進京限行最新規定

(一)外埠號牌載客汽車

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的相關規定,載客汽車是設計和製造上主要用於載運人員的汽車,包括裝置有專用設備或器具但以載運人員爲主要目的的汽車。說的通俗一些,普通的私家小客車、大巴車、中巴車、麪包車等,都屬於載客汽車的範疇。

1.工作日早晚高峯,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行駛;

2.工作日9時至17時,需遵守本市尾號限行規定,限行尾號與北京號牌車輛相同,限行範圍爲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

3.二環路主路(全線)、長安街及延長線新興橋(不含)至國貿橋(不含)之間路段、廣場東側路、廣場西側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長街、南長街、人大會堂西路、正義路、臺基廠大街、西安門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之間路段)、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北池子大街至東黃城根北街)、地安門內大街、景山後街、景山西街、景山東街、西什庫大街西岔(西什庫大街至西安門大街),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

(二)外埠號牌載貨汽車

1.每天6時至24時,六環路(含)以內道路禁止所有外埠號牌載貨汽車通行。

2.每天0時至6時,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外埠號牌載貨汽車(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除外),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點擊查看》北京進京證網上辦理操作指南

3.全天禁止國Ⅲ排放標準柴油外埠號牌載貨汽車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通行。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0時至6時,以下兩種車輛可以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

(1)經相關管理部門確認爲保障本市生產生活需求並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

(2)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

4.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國Ⅲ排放標準外埠號牌柴油載貨汽車(含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通行。

5.長安街(新興橋至國貿橋)、人民大會堂南側路、西側路、廣場東、西側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長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臺基廠路、中關村南路、科學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環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萬壽路(萬壽路口至萬壽路北口)、朱各莊路(萬壽路北口至西四環中路東輔路)等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外埠號牌載貨汽車通行。

結語

根據最新的外地車進京限行規定,載客汽車在工作日早晚高峯時段禁止在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行駛。在工作日的9時至17時,需遵守本市尾號限行規定,並且限行範圍爲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此外,一些特定道路也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對於載貨汽車,每天6時至24時,六環路以內道路禁止所有外埠號牌載貨汽車通行。在特定時間段,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的外埠號牌載貨汽車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件。同時,國Ⅲ排放標準柴油外埠號牌載貨汽車也有限行規定。請大家合理安排出行,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和環境保護。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21修訂):第四章發證、換證、補證第六十五條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準駕車型爲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屬於持有重型牽引掛車駕駛證的,還可以保留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

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輕型牽引掛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準駕車型爲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駕駛證包含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準駕車型爲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有前兩款規定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換證業務。機動車駕駛人逾期未辦理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第六十三條規定的證明、憑證。

機動車駕駛人自願降低準駕車型的,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登記規定(2021修正):第二章機動車登記第一節註冊登記第十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註冊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2021修正):第三章機動車牌證第一節牌證發放第四十四條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兩年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023外地車進京限行最新規定

標籤:進京 限行 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