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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

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過失性辭退;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破產重整;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其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怎樣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

標籤:期限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