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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丈夫借的錢會變成我們夫妻共同償還的債務嗎

離婚後丈夫借的錢一般不會變成需要夫妻共同償還的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兩人也就不具有夫妻關係,因此也不可能變成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在離婚前的債務,是基於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或者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則是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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