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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除因工傷而產生的勞動關係

怎樣解除因工傷而產生的勞動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單位有義務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單位未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並要求單位補繳欠繳的社保費用。對於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向傷殘職工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根據不同傷殘等級而定。如果單位非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則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資確定。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單位有義務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僅繳納工傷保險費是違法行爲。如果單位未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單位補繳欠繳的社保費用。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如果是10級工傷,不管是否解除勞動關係,你都可以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6個月本人工資。

3、如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需要有合法的事實和理由,例如你主動辭職,勞動合同到期等。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北京市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單位需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5個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4、如果沒有合法的事實和理由,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否則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

一、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標準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

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非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結語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單位有義務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否則將面臨違法行爲的處罰。如果單位未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並要求單位補繳欠繳的社保費用。對於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北京市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根據傷殘等級和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本市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而對於非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資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對採用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對有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隱瞞其危害而採用的,對所造成的職業病危害後果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爲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

標籤:勞動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