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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去勞動局多久可以要回工資

一般去勞動局多久可以要回工資

法律主觀:

時間沒有具體規定,一般四十五天之內出裁決書,出裁決書後需要看雙方是否認可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在兩個月內結案,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不服其判決結果而到人民法院 訴訟 要求 二審 ,那麼需要時間就非常的久,可能要半年左右結案。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 勞動爭議 案件,應當自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着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標籤:勞動局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