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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土地證和房產證面積的計算方法

拆遷土地證和房產證面積的計算方法

房產證和土地證面積不同,是因爲房產證是建築面積,土地證是土地分攤面積。樓層越高、戶數越多,土地面積越小。對商品房來說,土地面積只是體現土地產權,並無實際影響。土地面積的分攤方式一般按建築物面積進行。因此,房產證和土地證面積不同是正常現象。

法律分析

首先,土地證面積小於房產證,甚至有較大差距,這種情況是正常的。

1、房產證上的面積是房屋的建築面積,包含房屋建築分攤面積和實用面積;

2、土地證上的面積是土地的分攤面積,一般來說,樓層越高,戶數越多,土地證上的面積也就越小。

3、如果是多層甚至高層,土地面積可能大大小於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

4、不過如果是獨棟別墅,土地面積也許還會多於房產證的建築面積。

5、對於商品房來說,土地面積只是體現了土地的產權,並沒有實際面積。土地證上的面積大小無影響,只是在繳納土地出讓金時候有點影響。

6、關於土地面積的分攤方式有多種,但一般採取的方式是:按照建築物面積進行分攤。某部分分攤的土地面積=土地總面積*(該部分的建築物面積/建築物總面積)

因此,房產證和土地證一個是“房屋”,一個算“土地”,面積自然各不相同。

拓展延伸

拆遷土地證和房產證面積確認的關鍵步驟

拆遷土地證和房產證面積確認的關鍵步驟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需要準確測量土地和房屋的實際面積,可以藉助專業測量工具和技術來確保準確性。其次,要仔細覈對土地證和房產證中的面積信息,確保其與實際測量結果一致。如果存在差異,需要進一步調查原因並進行解決。接下來,需要對拆遷土地證和房產證中的面積計算方法進行審查,確保其合法合規。最後,應該向相關部門提交面積確認報告,並遵循相關程序進行審覈和批准。通過以上關鍵步驟的認真執行,可以確保拆遷土地證和房產證面積的準確性和合法性,爲相關權益的保護提供有力支持。

結語

房產證和土地證的面積差異是正常現象。房產證上的面積包含建築面積和實用面積,而土地證上的面積是土地的分攤面積。樓層越高、戶數越多,土地證上的面積通常會更小。對於商品房來說,土地面積只是體現土地產權,不影響實際面積。在拆遷過程中,準確測量土地和房屋的實際面積,並覈對證件信息,是確保面積準確性和合法性的關鍵步驟。同時,審查面積計算方法並遵循相關程序,能夠保護相關權益。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套內建築面積部分爲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爲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並約定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築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均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合同未作約定的,接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當事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