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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的處罰規定及案例分析

專利侵權的處罰規定及案例分析

侵犯專利權行爲分爲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兩類。直接侵權是指直接實施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爲,而間接侵權是指爲他人侵權創造條件的行爲。專利侵權行爲必須有有效的專利、實施侵權行爲以及違反法律規定等特徵。對於侵犯專利權的行爲,應承擔民事責任並受到管理部門的處罰,包括賠償損失、責令改正、罰款等。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或方法也將受到管理部門的處罰。

法律分析

侵犯專利侵權分類

專利侵權行爲分爲直接侵權行爲和間接侵權行爲兩類。

直接侵權行爲。這是指直接由行爲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爲。其表現形式包括:製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爲;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爲;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

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爲;

間接侵權行爲。這是指行爲人本身的行爲並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爲。間接侵權行爲通常是爲直接侵權行爲製造條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行爲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專門用於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於實施專利方法的機械設備;行爲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託,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爲等。

專利侵權行爲具有以下特徵:

1.侵害的對象是有效的專利。專利侵權必須以存在有效的專利爲前提,對於在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後,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必須有侵害行爲,即行爲人在客觀上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的行爲。並以生產經營爲目的。非生產經營目的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3.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即行爲人實施專利的行爲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又無法律依據。

侵犯專利權,是指沒有得到專利權人許可,擅自實施其專利的行爲。擅自實施他人專利,應受到下列處罰:

一、假冒他人專利的。

1、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專利權人的損失);

2、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給予下列處分:

1)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

2)沒有違法所得;

3)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

4)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

1、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

2、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結語

侵犯專利侵權行爲分爲直接侵權和間接侵權兩類。直接侵權是指行爲人直接實施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爲,包括製造、使用、銷售、進口專利產品等。間接侵權是指行爲人通過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權的行爲間接侵犯專利權。專利侵權行爲必須針對有效的專利,且違反了法律規定。對於侵犯專利權的行爲,將面臨民事責任和管理部門的處罰。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產品、方法的行爲將受到改正、公告和罰款等處罰。專利侵權行爲的嚴肅性需要引起重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專利權的保護 第八十條 從事專利管理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專利權的保護 第七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祕密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專利權的保護 第六十七條 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於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