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給付類保全的項目有哪些

給付類保全的項目有哪些

給付類保全的項目有付貨款、工程款、賠償金、違約金等。保全是保險公司爲了維護已生效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而進行的一系列服務項目。它包括變更服務、給付服務、合同終止、解除服務、借款服務等。給付,即債權債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債權爲請求權,債權人的請求權是針對於債務人的特定的行爲行使的,債務人的義務也正是此特定的行爲,債權人得爲請求及債務人所應實行的行爲即爲給付。

小編還爲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商業保險的保全服務有幾大類?

包括:險種計劃變更類、特種服務類、客戶資料變更類、給付類、投資型產品及其他。

*險種計劃變更類包括:退保、猶豫期退保、預約終止、猶豫期減少保額、減少保額、新增附加險、普通復效、變更年金領取方式、減額交清、承保前撤件、險種期限變更、紅利選擇方式變更

*特種服務類:繳費頻率變更、保費逾期未付處理方式變更、結束自動墊繳、保單貸款、貸款清償、保單補發、變更籤名

*客戶資料變更類:保單基本信息變更、補充告知、投保人變更、生日性別變更、客戶基本資料變更、職業變更、受益人變更、保單管理單位轉換

*給付類:保單賬戶餘額退費、紅利領取、生存金櫃面領取、紅利授權給及及變更、生存金授權給付變更

*投資型產品:變更投資分配比例、投資賬戶部分領取、投連追加投資、投資賬戶單位轉換、結束保險費假期、投連基本保額變更、萬能險追加投資、萬能險部分領取

以上回答參考的是太平人壽保險合同內容變更申請。

每個字都是手打的,真夠累!

保險保全業務包括什麼

保險保全業務主要包括:投保人變更、受益人變更、地址變更、繳費賬戶信息變更、年齡變更、紅利領取方式變更、減額交清、合同解除、附加險增加或解除、保險單補發、合同效力恢復、生存給付等。

保險保全實際上是保險公司爲維護人生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要求而提供的服務。通俗來講,就是投保生效後保險公司爲了滿足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以維持保單的持續有效,來提供的各種人性化售後服務。

測一測你的抗風險指數,專家爲你免費解讀!

保險保全的保險保全的概念和內容

準確地說,壽險公司的保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保全,指壽險公司在保險合同成立後,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申請,爲履行保險給付責任或保持保險合同的準確性和有效性,而提供的前提服務、核心服務、基本服務、附加服務等非公共服務。

狹義的保全,指壽險公司在保險合同成立後,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申請,爲履行保險給付責任或保持保險合同的準確性和有效性,而提供非理賠核心服務和基本服務的非公共服務。

從以上保全定義中,可以看出保全作業有6個要素。

一、保全的作業性質

保全作業是一種非公共服務。

公共服務,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權的、以及非公共組織和有關工商企業,在純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產和供給中所承擔的職責和履行的職能,其中,是責無旁貸的主導者。薩繆爾森1953年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中指出,公共物品是所有成員集體享受的集體消費品,社會成員可以同時享受該產品;而每一個社會成員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會減少其它人對該產品的消費。

從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的定義中,可以得出:保險不是公共物品,相應的保全也不是公共服務,而是一種非公共服務,是保險公司爲其客戶提供的非公共服務。

二、保全作業的主體

保全作業的主體是壽險公司。

保全這個詞並非壽險公司專用。在經濟、社會生活中使用保全這個詞的,還有法律領域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合同保全”,經濟領域的“資產保全”,安防服務中的“保全服務”。

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的“保全程序”,包括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財產保全,是指人民在訴訟開始後,或訴訟開始前,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爲保證將來判決的順利執行,而對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產所依法採取的各種強制性保護措施的總稱。證據保全,是指爲了防止證據的自然滅失、人爲毀滅或者以後難以取得,人民經訴訟參加人申請或者依職權主動,對民事訴訟證據預先予以調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制度(行爲)。

合同保全,是指在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或不當處分債權和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情況下,法律賦予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或請求撤消債務人行爲,從而確保無特別擔保的一般債權得以清償。合同保全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和債權人撤消權兩種相對的權利。

“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合同保全”的作業主體,都是人民。

資產保全業務,是指某機構對本系統內已經發生的不良資產進行清收,使資產和債權免受進一步損失,而採取的特殊保全行爲。包括依法訴訟、以物抵債、清理不合理佔用資金、追繳高額利差、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等具體業務。

“資產保全”的作業主體,是採取特殊保全行爲的機構。壽險公司也可能會成爲資產保全的作業主體。

安防服務中的“保全服務”,是指“保全公司”提供的系統保全、人身保全、駐衛保全、現金運送保全等安防服務。

此“保全服務”的主體,是“保全公司”,壽險公司不提供此“保全服務”。

三、保全作業的依據

壽險公司保全作業,是基於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申請。

保險合同,是平等的雙方當事人間簽定的經濟合同。非合同條款約定的作業是不容許的,除非徵得另一方的同意。保全作業也須客戶申請,如退保作業就必須經客戶申請,保險公司是不能單方實施的。

這一點與安防中的保全服務、法律中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一樣,但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時,也可以依職權(當事人未申請)採取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措施。

四、保全作業的內容

廣義保全作業的內容,是前提服務、核心服務、基本服務、附加服務。

狹義保全作業的內容,僅包括非理賠核心服務(給付)、基本服務。

前提服務,是指壽險公司提供的續期收費服務;核心服務,是指壽險公司提供的理賠和給付服務;基本服務,是指壽險公司對保單提供的變更類、退保類、管理服務類服務;附加服務,是指壽險公司提供的諮詢申訴、熱線電話、電子商務等服務。

壽險公司的保全作業項目,按保險合同4要素可以分爲以下4類。

1、保險合同主體的保全項目

(1)、保險人,---保單遷移

(2)、投保人,---投保人變更/投保人信息變更/投保人身份證變更

(3)、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信息變更/被保險人身份證號變更/性別年齡誤告/被保險人職業變更

(4)、受益人,---受益人變更

2、保險合同客體的保全項目

無(人身保險合同的標的是人的壽命和身體,而人的壽命和身體不允許變更)。

3、保險合同內容的保全項目

(1)、核心內容的保全項目--理賠、給付

(2)、非核心內容的保全項目

前提服務、大部分基本服務(退保類、變更類、管理服務類)、附加服務

4、保險合同形式的保全項目

保單掛失補(換)發

五、保全作業的目的

保全作業的目的,是爲履行保險給付責任或者保持保險合同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壽險公司通過核心服務(理賠、給付)履行合同約定的保險給付責任;通過基本服務(變更類、退保類、管理服務類)保持保險合同的準確性;通過前提服務、附加服務來保持保險合同的有效性。

六、保全作業的時間

保全作業的時間,從保險合同成立時起貫穿整個保險期間。

保險合同成立前,是雙方的要約、反要約和承諾的過程,壽險公司提供的是銷售和承保、覈保服務,還未涉及到保全服務。

在保險合同成立後、終止前,壽險公司提供了前提服務、核心服務、基本服務和附加服務等保全服務項目。

保險合同因屆期終止和合同已履行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已完結,保全服務自然終止。

保險合同因協議註銷(一方申請,一方同意;規定的終止條件成就)而終止和因其他原因終止( 解除、違約、失效、無效)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終止,但由於壽險合同的儲蓄性和復效的規定等原因,還需壽險公司提供退保(退還保險費)、復效等保全服務。

參考文獻:

1、《壽險公司內部控制建設與監管》(陳文輝主編,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P145

2、《保險服務論》(劉子操、宗可正著,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P167、P170

3、《中國刑事訴訟證據法學》(餘鬆齡 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P231

4、《民事訴訟法》(江偉 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P147

5、瀋陽市商業銀行資產保全業務管理辦法

6、臺北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網站首頁

7、河南華安保全電子有限公司網站首頁

8、太平洋壽險《保全員考試參考書(2004.6)》

9、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網站

10、馬慶鈺、楊慶東《公共服務的理性及其運作框架》(《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5年第2期)

保全付費項目是什麼意思

保險中的保全的意思是保險公司圍繞契約變更、年金或滿期金給付等項目而開展的售後服務工作,通俗的說法就是保險公司爲使客戶的保單有效,在客戶的要求下,對保單進行變更,進而爲客戶服務。

保全服務範圍:投保人變更、受益人變更、地址變更、繳費賬戶信息變更、年齡變更、紅利領取方式變更、減額交清、合同解除、附加險增加或解除、保險單補發、合同效力恢復、生存給付等。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保險公司客戶服務保全

一、保全定義:保全是指保險公司爲了維持人身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務。二、適用範圍:本公司簽發的個人人身保險合同。保全項目包括保險合同內容變更、保險費續收、增加附加險及續保、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險合同效力恢復、解除合同、保單借款、可轉換權益、保額增加權益、保險合同補發/換髮、保險關係轉移、保險合同代服務、生存給付、紅利/利差的通知與給付等等。三、保全服務宗旨:以客戶爲中心,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依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以準確、迅捷的方式向客戶提供各類保全服務,實現操作與管理的統一性、規範性、科學性、嚴謹性、前瞻性。四、保全服務申請途徑合同保全的申請可通過如下三種途徑:1.客戶直接到保險公司服務網點申請辦理。2.客戶委託他人如業務員等,到保險公司服務網點申請辦理。3.客戶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此類申請目前限於通訊地址/住所變更、解除合同等公司認可的保全項目。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哪些財產可以申請保全?

一、民法典中可以財產保全的財產有哪些

民法典中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範圍

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二、財產保全程序

(一)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提出申請。人民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二)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爲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於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複印件;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保全 什麼是保全?

1.按照保險行業的要求,保全就是保險公司在滿期金給付、契約變更、年金等業務的基礎上提供的服務,這其實指的是保險公司爲了有效保證客戶保單,按照客戶要求變更保單,從而讓客戶得到更好的服務。

2.保全的服務範圍有減額交清、合同解除、附加險增加或解除、保險單補發、合同效力恢復、生存給付、投保人變更、受益人變更、地址變更、繳費賬戶信息變更、年齡變更、紅利領取方式變更等方面。

擴展資料

保全的類型

具體來說,保全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1.保持客戶的基本信息得到及時更新,便於保險公司能夠有效聯繫客戶。客戶投保時都會留有聯繫方式和信息,例如電話、通訊地址、銀行賬號等,一旦這些信息發生變化,則可以通過代理人向保險公司進行變更。否則可能造成一些服務的缺失,例如郵寄、轉扣款失敗等。 

2.保險計劃本身的變更。例如客戶根據自身情況的變化,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改變投保時所確定的保險計劃,通常有變更受益人、變更投保人、變更投保金額、追加保費、暫緩繳費、猶豫期內退保、有效期內退保等。 

3.生存金、紅利等客戶利益的領取、轉換。對於有生存金、紅利等這類保險,到期可以領取時,客戶可以要求代理人完成相應的申請手續。 這些服務雖然不會像理賠服務那麼重大,但是如果代理人能夠專業、敬業,確實也可以讓客戶節約時間,體會到真正保險服務的價值所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保全

保險中的保全是什麼意思?

保單保全,實際上是保險公司爲維護人生保險合同的持續有效,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的要求而提供的服務。

通俗來講,就是投保生效後保險公司爲了滿足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以維持保單的持續有效,來提供的各種人性化售後服務。

許多人購買了保險後,由於身體情況、經濟狀況的變化等諸多因素都會導致其投保意願的改變,或因爲客觀需求需要改變保單內容。 

這時,就需要用到保單保全的服務。

常見的保全服務有哪些?

“保全”指一大類服務,就是投保生效後的服務。常見的主要有:退保、修改個人信息、補充告知、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續費和復效、保單質押貸款、紅利發放、保險合同補發。

壽險保全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關於壽險保全的具體內容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廣義的保全指保全服務、續期收費、理賠服務諮詢投訴及附加價值服務等壽險公司爲已經生效保單提供的所有服務內容。狹義保全專指保全服務,即圍繞契約變更、年金或滿期金給付等服務項目而開展的工作,即通常意義上的保全。

具體內容包括:不僅包括保險費的收繳和契約內容的變更,更包括保險合同效力的終止與恢復,保險合同借款,保險合同銀行質押貨款、生存給付、紅利派發、保險合同的掛失補發、保險合同權益轉換等多方面的內容。

申請壽險保全業務的注意事項:

保全業務的申請資格人受益人變更的申請資格人爲被保險人或徵得被保險人同意的投保人;收益人資料變更的申請資格人爲被保險人;生存金、滿期金給付的申請資格人爲生存受益人;其他保全項目的申請資格人均爲投保人。

標籤:保全 項目 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