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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的房產更名

協議離婚後的房產更名

離婚了房產證改名字的方式:。若雙方協議處理房產的,則由雙方協商一致,攜帶變更協議、雙方身份證明、房產權屬證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若雙方起訴處理房產的,自該裁判文書生效時,房產所有權變更。當事人可自行攜帶該裁判文書及本人身份證明,申請變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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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房產證更名要哪些手續

協議離婚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是:

1、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按照規定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後房子怎麼改成一個人的名字?

離婚後房子需要改名字可以通過以下步驟:

1. 首先需要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即將原來夫妻兩人的共有房產變爲一方所有,需要到當地房管局辦理相關文件。

2. 根據當地房管局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如原有房產證、結婚證、離婚證、身份證等。

3. 提交材料,按照房管局的流程進行審覈和辦理,完成房產所有權變更。

4. 持有新的房產證後,需前往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的電力、水費、物業管理費的變更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的具體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在辦理前先進行諮詢或者與相關部門聯繫瞭解具體情況,並嚴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和辦理手續。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手續是怎麼辦理

要辦理離婚後的房產證更名,雙方憑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進行辦理,帶原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夫妻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或者民政檔案部門的印章、離婚證原件、經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原件、不動產登記登記申請書原件。若離婚協議書中並未註明有原婚姻的登記時間的,還須提供原來的結婚證明。

房產更名和房產過戶的區別有哪些

1、是否有不動產證:房產更名的前提條件就是需要購房者的產權證書是處於還沒有辦理下來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的產權證書沒有辦理下來,那麼購房者就可以通過在開發商處登記備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即可。房產過戶則是建立在原業主已擁有房屋不動產證的前提下的,通過轉讓房屋所有權實現過戶的。

2、操作方式不同:如果大家需要辦理的是房產更名,那麼大家直接去找開發商那邊就可以進行辦理,購房者就只需要購房階段通過修改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轉變成另一個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該過程中房屋所有權人不會發生變化。如果需要辦理的是房產過戶,那麼就需要去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的,通過過戶,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所有權人發生變化。

3、費用不同:不管大家需要辦理的房產過戶還是房產更名,大家在進行辦理的時候都是會有相應的費用產生的,但是房產更名產生的費用是固定的,而房產過戶因爲形式多樣,在辦理的過程中除了繳納基本的費用之外,還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稅費,少則幾千,多則幾萬,如果原房主或者是被過戶的人手中有多處的房產的話,還要繳納更多的稅費。所以,房產過戶需要交納的費用要遠大於房產更名。

協議離婚後房產證更名如何辦理手續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以下手續: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領取離婚證;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取證。關於協議離婚後房產證更名如何辦理手續的問題,下面我爲您詳細解答。

一、協議離婚後房產證更名如何辦理手續

      1、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以下手續: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領取離婚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2、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二、離婚協議書生效後可以更改嗎

      離婚協議成立並不代表離婚協議生效。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如何分割、子女由誰撫養等內容的約定都是以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爲前提條件,如果雙方沒有解除婚姻關係,這些約定也根本無從談起。因此離婚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只有是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才生效;

      人民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並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後簽名。

      (2)查驗本規範第五十五條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並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複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4)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上現場簽名;婚姻登記員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塗改無效。婚姻登記處年月日”

      的長方形印章。

      離婚登記完成後,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