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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況下可以退回購房定金?

購房定金可退回的情形有: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麼不想買房,定金可以退回。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爲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爲,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

比如,由於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麼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4、在房地產限購情形下,部分購房人存在僥倖心理,僞造身份信息或購房信息,未通過房地產部門限購審查的;

或在開發商銷售人員誤導下交付定金的,由於不具備購買商品房的身份條件,在此情形下籤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或認購協議均是可以依法撤銷,購房者有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定金。

交了購房定金之後能退回來嗎

購房交了定金,因賣方原因不能簽訂買賣合同的,應當雙倍退還定金,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訂立買賣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定金。

購房人在何種情況下有權選擇退房

購房人在以下情況下有權選擇退房:

1、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

2、房屋質量不合格;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爲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等等。

哪些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

下列情況可以辦理退房:

1.開發商五證不全可退房。若開發商五證不全,說明開發商對土地進行開發銷售的行爲違法,這一情況會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產權,所購買的房產無法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2.逾期交房。

3.無法辦理產權證書。無法辦理房產證就屬於房屋買賣合同中根本違約的行爲,購房者可單方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過大。

簽訂購房合同後哪些情況下可以退房

簽訂購房合同能退的情況:

(1)延遲交付房屋

一般超過三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缺“證”,導致合同無效

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無法得到貸款

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5)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6)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的,法院會判決購房人勝訴。

(7)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

(8)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以要求退。

房屋在哪些情況下不得出租

依據我國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權屬有異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房屋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該內容由 徐志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在哪些情況下可以退回購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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