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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訴申請書交檢查院要蓋章嗎

抗訴申請書交檢查院要蓋章嗎

抗訴申請書交檢查院要蓋章,在中國的司法程序中,抗訴申請書是被告對於一審判決不服提出抗訴的一種法律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並註明抗訴理由,並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檢察院遞交。檢察院是全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小編還爲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通常情況下,抗訴申請書需要交給檢察院進行審查和處理。關於是否需要蓋章,具體的規定可能會因地區和法律程序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爲了確保申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抗訴申請書可能需要蓋章。建議您在遞交申請之前諮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或相關機構,以瞭解具體的規定和要求。

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交幾份材料

在現實生活中,不管是提起訴訟還是其他的一些司法活動,當事人都是要提前準備相應的材料的,那麼你知道向申請抗訴的材料要準備幾份嗎?我爲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一、向申請抗訴的材料要準備幾份

      申請抗訴的材料一般是一式兩份。

二、抗訴程序

      人民對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必須依法定的程序進行。一般來說,人民抗訴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

      (一)立案審查作爲一種事後監督,人民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裁判的錯誤:

      1、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申訴;

      2、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

      3、上級人民交辦;

      4、人民自行發現。

      上述四種途徑也就是人民民事抗訴案件的主要來源。

      對於以上來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應當受理,並由有抗訴權或者有提請抗訴權的人民立案,進行是否提出抗訴的審查。根據《人民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的規定,人民應當在立案以後調(借)閱人民審判案卷,並在調(借)閱審判案卷後3個月內審查終結。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原判決、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訴條件,審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審案卷進行審查,非確有必要時,不進行調查。

      (二)決定提出抗訴經過審查,人民應當依法作出抗訴、不抗訴、向人民或者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的決定。其中,對於下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由檢察長批准或者由檢察委員會決定,作出向人民提出抗訴的決定;地方各級人民對同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爲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抗訴。

      有權直接作出抗訴決定的是最高人民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的上級人民。地方各級人民對於同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只能提請上一級人民抗訴。根據《人民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的規定,人民提請抗訴,應當製作《提請抗訴報告書》,並將審判卷宗、檢察卷宗報上級人民。

      《提請抗訴報告書》應當載明:案件來源、當事人基本情況、基本案情、訴訟過程、當事人申訴理由、提請抗訴理由及法律依據。對下級人民提請抗訴的案件,上級人民應當在3個月內審查終結,並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的決定。需要延長審查期間的,由檢察長批准。

      人民發現本院抗訴不當的,應當由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撤回抗訴;上級人民發現下級人民抗訴不當的,有權撤銷下級人民的抗訴決定。人民決定撤回抗訴,應當製作《撤回抗訴決定書》,送達同級人民,通知當事人,並報送上一級人民;下級人民檢察接到上級人民的《撤銷抗訴決定書》,應當製作《撤回抗訴決定書》,送達同級人民,通知當事人,並報送上一級人民。

      (三)製作抗訴書人民對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決定提出抗訴的,應當製作抗訴書。抗訴書是人民對人民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法律文書,也是引起人民對案件進行再審的法律依據。

      抗訴書應當載明:抗訴的,抗訴案件的原審人民及案號,案件的來源和審查過程,人民審理情況,的審查結論、抗訴的法律依據和抗訴要求,致送人民的名稱等事項。抗訴書由檢察長簽發,加蓋人民印章。抗訴書副本應當送達當事人,並報送上一級人民。

      (四)派員出席法庭人民抗訴的案件,人民再審時,應當通知人民派員出席法庭。受理抗訴的人民指令下級人民再審的,提出抗訴的人民可以指令再審人民的同級人民派員出席再審法庭。人民接到人民派員出席再審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級人民派員出席再審法庭的指令後,應當按照通知或者指令的時間、地點出席再審法庭支持抗訴,實現對再審活動的法律監督。

      檢察人員出席抗訴案件再審法庭的任務:

      1、是宣讀抗訴書;2、是發表出庭意見;

      3、是發現庭審活動違法的,向再審提出建議。

      人民就抗訴案件作出再審判決、裁定以後,提出抗訴的人民應當對再審判決、裁定進行審查,並填寫《抗訴再審判決(裁定)登記表》。

三、抗訴的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8條的規定,人民抗訴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案件存在民事權益爭議。人民抗的案件,必須是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非訴訟案件,人民不能提出抗訴。此外,當事人依法不能申請再審的民事權益爭議案件,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案件,人民也不能提出抗訴。《人民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第6條規定,對於人民判決解除收養關係的案件,人民也不受理當事人的申訴。

      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訴訟中,檢察監督是一種事後監督,對於尚未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人民不能提出抗訴。對於當事人自願達成的調解書,人民也不能提出抗訴。

      具備法定的事由。爲了確保人民依法行使審判權,維護人民的權威性,人民抗訴必須有一定範圍的。因此,《民事訴訟法》第208 條對人民抗訴的事由作出了明確規定。只有人民的裁判或者訴訟行爲具有該條規定的事由之一的,人民才能提出抗訴。

      由有權的人民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最高人民、上級人民纔有權提出抗訴。除最高人民外,人民無權對同級人民的裁判提出抗訴。

      以上就是我爲您介紹的關於向申請抗訴的材料要準備幾份的相關內容,一般情況下。向申請抗訴的材料要一式兩份。

申請檢察院抗訴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一、不服刑事判決請抗訴申請書如何寫刑事抗訴書規定格式和內容要素如下:×××人民刑事抗訴書×檢×抗字[年度]第××號原審被告人……(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單位及職務,住址,被採取強制措施或服刑情況。有數名被告人的,依從重至輕順序分別列出)。原審被告人×××……一案(寫明姓名、案由),由×××偵查終結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訴(對自偵案件,相應改寫爲"本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對自訴案件,相應改寫爲"自訴人××××年××月××日向×××人民提起訴訟")。×××人民以××號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作出判決(裁定):……(判決、裁定結果)。經依法審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第一審的判決而請求人民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這一程序。如果是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生效的一審判決或二審判決情況、有關人民提請抗訴的程序。然後再寫"經依法審查,本案的事實如下"):概括敘寫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情節。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證據情況,圍繞刑法規定該罪構成要件特別是爭議問題,簡明扼要敘寫案件事實、情節。一般應當具備時間、地點、動機、目的、關鍵行爲、情節、數額、危害結果、作案後表現等有關定罪量刑的事實、情節要素。一案有數罪、各罪有數次作案的,應依由重至輕或時間順序敘寫。但是,文字應當簡明扼要。原審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本院認爲,……[以下寫明,對判決(裁定)的審查意見和抗訴理由。層次是:(1)"本院認爲"之後,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爲危害程度、情節輕重程度,依法應當如何判決。(2)再明確指出判決(裁定)錯誤的核心之處,明確寫明抗訴焦點,如"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等。(3)集中闡述抗訴理由,具體分析原審判決、裁定錯誤所在,論證檢察機關的正確意見。]理由後寫明適用提起抗訴的法律依據,依法提出予以抗訴、請求改判的請求。其寫作格式如下:綜上所述,爲嚴肅國法,準確懲治犯罪(或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依照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特提出抗訴,請依法改判。尾部部分首先寫明致送單位名稱:"此致""×××人民"。接下來是檢察人員署名。最後寫明製作該文書的時間,並在其上加蓋檢察機關的印章。附項部分應寫明以下幾點:(1)被告人現在何處。(2)證據目錄。(3)證人名單。證據目錄、證人名單與一審無異,可註明"證據目錄、證人名單與一審無異",不必另行移送。二、第二審程序的控訴規定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三款,以及人民實施刑事訴訟法規則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認爲本級人民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在法定時限內,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提出抗訴。這通常被稱爲第二審程序的控訴。最高人民對各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對下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提出抗訴。這通常被稱爲審判監督程序抗訴。不論是按哪種程序提出抗訴,都必須製作抗訴書,送達人民。製作刑事抗訴書,是引起人民第二審或再審的法定程序之一。控訴提出後,人民就要根據抗訴書,對全案進行審查,依法作出判決或裁定。因此,抗訴書是檢察機關行使審判監督職權的重要工具,對於糾正人民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果對於這方面的知識還有什麼疑問,歡迎大家到諮詢,我們將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抗訴申請書給檢察院哪個部門

法律主觀:

抗訴申請書中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地址、電話等相關信息,針對生效的判決或裁定的申訴理由,以及原審人民在認定事實或審判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末尾簽字或蓋章。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人民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接受抗訴的人民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指令下級人民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審理案件的期限適用前款規定。

檢察院抗訴申請書提交幾份

向申請抗訴交好幾份材料。向檢察相關申請抗訴時,應該提交抗訴申請書、抗訴的證據、判決書等的材料,提交時可以由本人提交,也可以由委託人提交。

一、申請抗訴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訴書:申訴書中要寫明申訴人的通信地址,郵編,聯繫電話。申訴理由應當針對生效判決或裁定,簡明扼要地寫明該判決或裁定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以及人民在審判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申訴人爲自然人的,應當由申訴人在申訴書上親筆簽名。申訴人爲法人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申訴書上親筆簽名,並加蓋該法人或組織的印章;

2、人民一審、二審判決書(複印件);

3、相關證據材料;

4、如有委託代理人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

二、再審抗訴和上訴審抗訴有什麼區別

1、抗訴針對的判決和裁定的性質不同。

2、啓動抗訴的主體不同。

3、抗訴的期限不同。

4、抗訴的作用不同。

三、抗訴申請書應包含哪些內容

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

3、申請原因

4、抗訴請求

5、事實和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一條 

人民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級人民再審,但經該下一級人民再審的除外。

檢察院收到抗訴申請書流程

人民對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必須依法定的程序進行。一般來說,人民抗訴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一)立案審查;(二)決定提出抗訴;(三)製作抗訴書;(四)派員出席法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審人民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重新審判。原審人民對於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重新審判。

提交民事抗訴申請書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的材料:

1、上訴狀(按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陳訴抗訴理由;

2、當事人身份證明(單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判決書;

4、若當事人授權他人代爲提起上訴,應當提供授權委託書。

民事抗訴對象:

有抗訴權的是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的上一級,但同級對的錯誤生效判決、裁定也可以請求上一級提出抗訴,因此,你可以向市申請抗訴(即申訴),也可以向省提出。

民事抗訴程序:

1、抗訴的提出抗訴的提出是指哪一級別的人民對哪一級別的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哪一級別的人民提出的抗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最高人民對各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對下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對同級人民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訴,只能提請上級人民提出抗訴。

2、抗訴的方式抗訴的方式是指人民對人民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採取的方式。人民決定對人民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應當製作抗訴書。抗訴書是人民對人民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法律文書,也是人民行使檢察監督權引起對抗訴案件再行審理的法律文書。抗訴書中應載明:提出抗訴的人民和接受抗訴的人民;抗訴案件的原審對案件的編號及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抗訴的事實和理由;提出抗訴的時間。有證據的,人民向人民提交抗訴書的同時,可以向人民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證據來源。

如何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書(程序是怎樣的?)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人民

起 訴 書

北銀檢刑訴〔2020〕68號

被告人郭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1403111989********,漢族,大專文化,務農,戶籍所在地:山西省陽泉市郊區**鎮**村**號,捕前住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園**幢**單元**室。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於2019年11月7日被北海市銀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經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北海市銀海分局執行逮捕。

本案由北海市銀海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郭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於2020年2月10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2020年2月12日、2月26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4年6月,被告人郭某某經李某甲(未到案)的介紹來到北海市銀海區,在繳交69800元人民幣申購款後加入“資本運作”非法傳銷組織,然後積極發展下線進行牟利。先後直接發展了趙某某、李乙、胡某某爲其下線。至案發時,被告人郭某某發展的直接和間接下線人員超過30人,且層級在以上,並已達到老總級別。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受案登記表、抓獲經過、銀行流水記錄等書證;2、被告人郭某某的供述和辯解。

上述證據收集程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被告人郭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本院認爲,被告人郭某某組織、領導以投資國家高回報項目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郭某某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對被告人郭某某從寬處理,建議對郭某某在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判處刑罰,並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人民

檢 察 員: 蘇意

2020年3月9日

附:

1.被告人郭某某現羈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3冊。

3.訊問筆錄、換押證各1份

4.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建議書各1份

民事再審抗訴流程

法律分析:(一)當事人申請。當事人決定申請抗訴後,應當向人民提交申請手續。即抗訴申請書和相關資料。

(二)受理。 會在收到申請書後做出可否受理的決定並送達可否受理告知書。如果做出受理決定,應在受理之日起7日內分情況作出如下處置: 1、不服同級或者下一級人民生效民事裁判、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審查處置;2、下級人民有抗訴權的,轉下級人民審查處置;3、依法隸屬人民或者其他機關主管範圍的,移送人民或者其他機關處置。

(三)、立案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應做出可否立案的決定書。如果決定立案的,應當在立案後調(借)閱審判案卷,並在調(借)閱審判案卷後三個月內審查結。通知申請人和其他當事人。其他當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議書面意見。如果決定不立案的案件,應當通知申請人。

(四)、審查。 立案以後,通常會在自調(借)閱審判案卷之日起的三個月內,複雜疑難的案件爲六個月內,對的民事審判活動進行審查。對於審查終結的案件,會按照不同情況,作出可否提起抗訴的決定。

(五)、提請抗訴。對於同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經審查認爲符合抗訴要求的,會提請上一級抗訴。如果認爲不符合抗訴要求的,將做出不提請抗訴決定,並在作出該決定之日起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不提請抗訴決定書》。對於作出不提請抗訴或不抗訴決定的申訴案件,當事人再行申請的,不再受理。

(六)、再審開庭 。開庭審理抗訴案件,應當派員出席再審法庭。受理抗訴的指令下級再審的,提議抗訴的可以指令再審的同級派員出席再審法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爲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對地方各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對下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再審。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申請再審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僞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調查收集,人民未調查收集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八)無訴訟行爲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行政訴訟到檢察院抗訴申請書如何寫法律依據

抗訴申請書中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地址、電話等相關信息,針對生效的判決或裁定的申訴理由,以及原審人民在認定事實或審判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末尾簽字或蓋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請抗訴或者檢察建議:

(一)人民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基於抗訴或者檢察建議作出再審判決、裁定後,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人民不予立案。

刑事抗訴申請書交哪個部門

抗訴是指人民對人民的審判實行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抗訴分爲依上訴程序和依審判監督程序兩種提出方式。在中國的司法制度中有着巨大的作用,那麼你知道刑事抗訴申請書交哪個部門嗎,接下來爲你進行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你。一、刑事抗訴申請書交哪個部門

      民事抗訴申請書直接交給,由的控申科負責。

      抗訴申請書是指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當事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家屬或者其他公民,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或裁定,或者不服已經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或裁定,請求人民提起抗訴,使該案進入二審或審判監督程序,通過人民審理糾正該案錯誤的法律文書。

      二、抗訴的理由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最高人民對各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對下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對同級人民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向同級人民提出抗訴。各級人民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爲,有權向同級人民提出檢察建議。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下列情形,人民可以提出抗訴: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僞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調查收集,人民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爲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三、抗訴的含義

      抗訴是指人民對人民的審判實行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抗訴分爲依上訴程序和依審判監督程序兩種提出方式。對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同級人民可在抗訴期限內向上級人民提出抗訴。最高人民對各級人民或上級人民對下級人民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時可依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人民應依法再審。再審時,人民應派員出庭。

      以上就是就刑事抗訴申請書交哪個部門所做的詳細介紹,刑事抗訴申請書是抗訴的必經程序,民事抗訴申請書直接交給,由的控申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