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的主要形式是什麼?
合同詐騙的主要類型包括虛構單位簽訂合同、僞造票據擔保、誘騙繼續履行合同、收受財物後逃逸、其他騙取財物的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單位犯罪將處罰金,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將判刑,根據金額不同,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或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法律分析
一、合同詐騙的主要類型是什麼?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包括: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財物的。
二、公司合同詐騙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法律規定爲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結語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爲。主要類型包括虛構單位或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接受財物後逃逸、以其他方法騙取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單位犯罪應負刑事責任,處以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可處以有期徒刑、拘役和罰金,甚至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條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的納稅起止期限的確定
1、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地方稅務部門部分稅種納稅期限和納稅限額的通知》(蘇地稅函[2006]47號)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爲:企業按季...
-
有哪些財產可以用作抵押?
可以用作抵押的財產有:(一)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及製品;(二)運輸工具;(三)海域使用權;(四)建築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五)在建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建設用地使用權;(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述所列財產全部抵押。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財產不...
-
蓋伊的名言
理想和現實總是有差距的,幸好還有差距,不然,誰還稀罕理想。愛情所需要的唯一禮物就是愛情。諂媚是一切罪惡的保育員。男人生來就會撒謊,而女人生來就會輕信謊言酒杯裏竟能蹦出友誼來。對待生命要認真,對待生活要活潑。男人生來就會撒謊,而女人生來就會輕信謊言。在凡...
-
2023年房屋婚前財產怎樣界定
法律分析:第一種、婚前由一方全款出資購買,並且將該房產登記在該方自己一人名下,則該房產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外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第二種、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