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對車禍責任認定不服該怎麼辦?

對車禍責任認定不服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

對交通責任認定不服的救濟辦法有: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屬於《民事訴訟法》中證據規定的“鑑定結論”,一般具有較高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嚴肅性;二、向法院提起訴訟:其實對交通事故當事人來講,另外還有一種救濟手段即通過向法院訴訟;三、信訪程序獲得救濟︰交通事故當事人也可以通過信訪程序獲得救濟。依據信訪條例的規定,只有在司法程序進行完畢後,纔可以啓動信訪程序。做出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本身並不主動承擔重新認定,而是由上級機關責令重新認定後,予以救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覈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覈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覈以一次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