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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交了首付,貸款沒批下來怎麼辦

買房交了首付,貸款沒批下來怎麼辦

購房者首先要弄清楚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

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準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也可以多向幾家銀行了解一下申請房貸的具體要求,如果先選擇的貸款銀行遲遲不給回話,不妨換個銀行。

如果是銀行的原因導致房貸辦不下來,那麼,購房人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如果是購房人自身的原因導致房貸辦不下來,那麼,就只有解除購房合同了。在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應當賠償違約金,而賣家應當退回首付款。

一、合同簽了貸款辦不下地產告違約合法嗎

這種情況下告違約也是合法的。如果簽訂了合同之後遇到審覈不通過無法放貸,不需要承擔貸款合同違約金,但是如果由於貸款辦不下來,造成無法履行購房合同義務的話,則需要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承擔賠償開發商經濟損失的違約責任。

正常情況來講,用戶貸款辦不下來那麼雙方的借貸關係是不成立的,因此合同也不能生效,且不會收取用戶的違約金。另外有一點需要知道,如果用戶申請的是房貸,在和房產商簽訂合同之後,如果因爲自身原因沒有辦下來銀行貸款,那麼開發商是會找用戶收取違約金的,但並不是銀行收取。

二、購買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的風險是什麼?

1、房子的產權有風險

現在很多開發商因爲資金鍊都很緊張,因此一些開發商往往選擇將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商品房抵押給銀行,甚至將銷售後的房子仍然作爲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如果開發商不能及時歸還貸款,銀行就不能將房屋解除抵押。也就是說,消費者雖然向開發商交納了購房款,但不一定在法律意義上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甚至不能實際佔有該房屋。通俗地說,設置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某種意義上講就是開發商拿未建好的房子向銀行設置了抵押,取得了資金,進行了抵押登記。如果抵押之後,開發商再將房子出售,除非是已解押,或是抵押銀行同意,否則產權部門無法爲購房人辦理產權。

2、開放式不能解除抵押的風險

未經抵押銀行同意,購買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對於購房人來說存在很大的風險。在這種一房二賣的關係中,普通的購房人僅僅是債權人,無力對抗抵押銀行的優先受償權。由於我國法律保護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在開發商不能按期還款,抵押權人要求實現抵押權時,擺在購房人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一是放棄該套房屋產權,單純地向開發商主張已付房款及損失的債權;二是再出一遍錢,先跟銀行解押,之後再向開發商主張解除抵押關係時所付款項的債權。

3、買房貸款會受限制

開發商把房子抵押給銀行,銀行允許開發商銷售,但可能會規定購買這些房子的客戶必須向該銀行做按揭貸款,這相當於是抵押主體由開發商轉爲購房者。購買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簽訂貸款合同後,如果房子遲遲不解壓,也會影響放貸時間。所以,就有購房者碰到這樣的情況,跟別人同時在一家銀行簽署貸款合同,也無不良信用記錄,別人貸款都下來了,爲麼自己的貸款遲遲辦不下來,這種情況之下就要引起注意了,當事人不妨查一下自己購買的房子銷售狀態。如果是在建工程抵押狀態,就需要催促開發商及時辦理解壓,能繼續辦理貸款手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