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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權由誰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什麼

因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解除合同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因一方聲明不履行或一方違約,對方有權通知一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程序,因解除的根據不同而不同。協議解除該因協議生效而使原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其他情況因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使原合同解除。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自辦理該批准、登記手續時起,合同解除。通知解除又稱法定解除,屬於形成權,只要通知對方即有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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