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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職工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是一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27個月的職工工資,傷殘津貼是其工資的90%;二級傷殘是25個月的職工工資,傷殘津貼是其工資的85%;而三級傷殘是23個月的職工月工資*23倍,傷殘津貼是其工資的8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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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項目和標準

法律主觀:

工傷,又稱職業傷害、工作傷害,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責任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一、工傷賠償項目1、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住院伙食補助費。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4、康復治療費。5、輔助器具費。6、停工留薪期工資。7、生活護理費。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傷殘津貼。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1、喪葬補助金。12、供養親屬撫卹金。1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二、工傷賠償標準1、一級工傷賠償標準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2、二級工傷賠償標準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工傷賠償標準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8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四級工傷賠償標準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5、五級工傷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本人工資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6、六級工傷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7、七級工傷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8、八級工傷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9、九級工傷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10、十級工傷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三、工傷賠償法律規定時限是多久工傷索賠的法律規定的訴訟期限是三年,但是在民法總則實施前的訴訟時效爲兩年。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工傷保險賠付標準

工傷保險賠付標準: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賠償標準(別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賠償包括1。醫療費用,2。3 .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人員的交通費和住宿費。4、康復治療費和輔助器具費。停工帶薪期間的工資,5。生活護理費,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傷殘補助,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喪葬補乎大簡助金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10。

展開數據

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和隨行人員的交通住宿費。標準爲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所需交通、住宿、伙食費由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出差標準報銷。

3.康復費用和輔助器具,但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購買輔助器具(如假肢、假牙、輪椅等)。)須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

4.帶薪停工期間的工資。很明顯,員工患工傷後,在治療期間肯定是不能參加工作的。但是員工不能因爲工傷而失去收入。因此,職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5.生活護理費:因工傷生活不能自理的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護理費依法由其所在單位承擔。一級傷殘需要長期護理的,按鑑定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每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作爲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補償標準根據受傷職工的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補償標準不同。本人工資爲一級傷殘27個月,二級傷殘25個月,傷殘23個月,四級傷殘21個月,五級傷殘18個月,六級傷殘16個月,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歲褲,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

7.傷殘津貼。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或者六級傷殘的,應當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如果難以安排工作,僱主將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是:5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6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

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仿或。這是對治療後不能回單位就業的勞動者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對工傷不能康復離開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傷事故重傷死亡的,屬於因工死亡,按因工死亡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工亡金。比如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賠償金、供養親屬補助金等。

9.喪葬補助金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10、供養親屬撫卹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由因工死亡職工領取。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每月10%。受撫養親屬批准的撫卹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1、一次性死亡補助標準爲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最多18字)

工傷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法律主觀:

一、1級至4級工傷 傷殘賠償標準 1級至4級 工傷傷殘賠償 標準,在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係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 辦理退休手續 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 費。 二、5級至 10級工傷 傷殘賠償標準 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主要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三大項: 1、關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爲:五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2、關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賠償標準,以及其他待遇規定,由於各省市規定不盡相同。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