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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歸類與劃分

醫療事故的歸類與劃分

醫療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與管理有關、與手術有關、與輸血、輸液有關、與錯用藥物、過量用藥有關、與檢查、治療有關、與助產有關、與診斷錯誤有關。這些原因導致了不良後果和醫療責任事故的發生。

法律分析

1.與管理有關的醫療事故

(1)對危重病人片面強調製度、手續、條件,藉故推諉和拒收,以致延喪失搶救時機,或不負責任地將危重病員轉院、轉科,造成不良後果。

(2)擅離職守,貽誤診療搶救時機,造成不良後果。

(3)不執行衛生法規、醫院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明知故鈍,查對不嚴,交接班不甭,或不遵醫囑,護理不當,造成不良後果。

(4)醫院領導、後勤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在自己職責範圍內,不積極領導、組織、配合醫療護理工作,造成不良後果。

2.與手術有關的醫療事故

全麻過程中,除可能發生麻醉過敏、心跳驟停、喉頭痙攣、肺水腫、心律不齊等各種意外死亡之外,常見引起醫療事故的原因是:麻醉藥濃度過量;使用麻醉劑技術上的錯誤;以及誘導期中嘔吐物阻塞呼吸道引起呼吸衰竭等。雖然因局麻而發生的醫療事故較爲少見,但將過量麻醉藥誤注入靜脈、應用毒性高的局麻藥手、誤用高濃度的藥物貯存溶液等有時也可以發生事故。

3.與輸血、輸液有關的醫療事故

輸異型血引起致使性溶血反應,多見於血型檢驗和交叉配血檢驗時發生差錯,以致配錯血型。也有化驗、血庫人員因工作制度不嚴,採血時粗心,以致發生溶血性休克死亡。輸入被細菌或黴菌污染的血液、血漿或液體均可引起死亡。輸液量大、速度快了可引起左心衰竭合併肺水腫而引起死亡或其嚴重後果。

4.與錯用藥物、過量用藥有關的醫療事故

醫療開錯藥,藥房發錯藥,護士拿錯藥。

5.與檢查、治療有關的醫療事故

在各種檢查治療(檢查、病理、理療、放射、同位素、製劑等)工作中不負責任。

6.與助產有關的醫療事故

在助產工作中不認真觀察產程,違反操作規程,以至會陰三度撕裂或產婦、嬰兒死亡。

7.與診斷錯誤有關的醫療事故

在醫療糾紛中,經屍體解剖證實臨牀誤診者頗多。但誤診不能一律定爲醫療事故。由於醫療條件限制,有的病例即使高-明直至病人死亡也難以確切論斷。但有些醫生由於工作馬虎,粗枝大葉,本應正確診斷的卻診斷錯誤,或自己經驗不足又不請示上級醫師,即不會診,又不及時轉院以致貽診斷治療,造成醫療責任事故。

結語

醫療事故涉及多個方面,如管理、手術、輸血、藥物使用、檢查治療、助產和診斷等。其中,不負責任的管理、手術中的意外死亡、輸血輸液引發的不良反應、錯用藥物和過量用藥、不規範的檢查治療、助產工作中的失誤以及診斷錯誤都可能導致醫療責任事故的發生。我們應該加強對醫療工作的管理和規範,提高醫務人員的專業素養和責任意識,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權益。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章 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 第九條 嚴禁塗改、僞造、隱匿、銷燬或者搶奪病歷資料。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