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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一般合同糾紛管轄法院?

如何確定一般合同糾紛管轄法院?

確定一般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的方式:應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當事人約定由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轄的,按照約定確認。

一、借款合同如何約定管轄

在擬定借款合同時,不要出現兩個以上的管轄法院;不能違反級別管轄;對於管轄的約定應當明確而具體,避免發生誤解與分歧;不能突破與糾紛的關聯性而約定管轄。

根據《民訴法》第34條的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借款合同糾紛也屬於合同糾紛,根據《民訴法》第23條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借款合同糾紛的管轄如何

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具體如下: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我國法律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三、公司股權糾紛要找哪個部門

若是勞動爭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股權轉讓協議糾紛中,如果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法院有約定且約定有效的,應適用其約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