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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委託人範圍有哪些要求嗎

《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能夠被委託爲辯護人的資格,包括律師、人民團體或單位推薦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和親友。被執行刑罰或限制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吊銷執業證書的人一般不能擔任辯護人,但監護人和近親屬除外。

法律分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下列的人能夠被委託爲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委託人的資格條件是什麼?

刑事案件委託人的資格條件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代理被告或被害人的律師或其他合格人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委託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首先,必須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其次,必須具備合法的律師執業資格或者通過司法考試合格;同時,委託人還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執業能力,能夠獨立、公正地履行代理職責;最後,委託人不得有與被告或被害人利益相沖突的情況。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才能作爲刑事案件委託人,爲被告或被害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務

結語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能夠被委託爲辯護人的包括律師、由人民團體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能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除外。刑事案件委託人的資格條件包括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合法的律師執業資格或通過司法考試合格、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執業能力,能夠獨立、公正地履行代理職責,且不與被告或被害人利益相沖突。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才能爲被告或被害人提供法律代理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辯護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爲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刑事案件委託人範圍有哪些要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