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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可以不籤嗎,相關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可以不籤嗎?相關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可以不籤嗎

勞動合同不可以不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試用期可以不籤勞務合同嗎

試用期可以不籤勞務合同,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訂立試用期的期限,同時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水平訂立試用期的工資水平。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競業限制合同可以不籤嗎

如果你對競業限制協議存在較大爭議,可以拒絕簽署,競業協議必須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合同到期不籤可以離職嗎

1、勞動合同到期,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期滿的情況,如果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則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合同到期之日起終止,這並不以勞動者所從事的是技術工作而轉移。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且由於法律並未規定勞動者不再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即使出現工作未予交接的情況,責任也應由公司承擔。2、如果說公司還有一個月半月工資沒發給勞動者,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勞動者應該理直氣壯的要求公司立即補發,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規定,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除要求公司補發被拖欠的工資外,還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不能作爲所謂的補償奉送給公司。3、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的規定,公司還應該向勞動者支付未籤合同而應該支付的經濟補償,執行標準也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4、如無特殊工作需要交接,可以對公司的要求不予理睬,但即使確實需要本人回公司交接工作時,交接期間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務合同不籤可以訴訟嗎

可以起訴。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五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該內容由 羅建權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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