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如何進行加班費計算,教你加班費計算標準

教你加班費計算標準

如何進行加班費計算 教你加班費計算標準

北京是完全按照國家要求執行的,具體加班費計算標準完全按照勞動部的通知執行。

    現在的計算方法:

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節假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每月工作天數:250天/12月=20.83天;

計算工時:以月、季、年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

日薪:月收入/月收入21.75天(按月計算);

時薪:月收入/(每月工資天數/8小時);

月收入:365-104天/12個月=21.75天。

[律師提示]這一微妙的變化要求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即,在換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也應除以21.75。這種變化導致了部分工人加班時間的減少。

第一,減少了公務員的日薪換算。公務員加班費按新的“月計薪天數”計算,比以前的“月工作日”計算少了。因爲政府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來計算加班費,所以公務員在計算加班費時,換算出來的日薪可能會有所減少,但對其月工資總額沒有影響。

但對大多數在企業工作的員工來說,這並不會造成多大影響。由於大多數企業在員工加班時都不嚴格按照這一天數換算日工資。而且對以日工資計算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來說,由於他們的工資不以月爲單位計算,他們沒有月工資這一概念,因此也就沒有什麼影響。

標準工作如何進行加班費計算?

問:計算在標準工時下的加班費是用21.75還是20.83來除以?

月平均工日爲20.83天,計薪日爲21.75天,但是,標準工時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是除以20.83天還是21.75天?對於部分勞動者或僱主來說,計算加班工資或帶薪年休假的時候,仍然存在這樣一個問題。

回答:計算標準工作時間應除以21.75天。

對此,有一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會有上述疑問,這是因爲,原來我國職工的日工資是按月工作日計算的,但2008年勞動部發布的《通知》規定,職工的日工資改按月工資天數計算,原按月工作日計算的辦法被廢止。勞工部已發出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將原10天的法定假日增加到11天,職工全年月均休天數和工資換算辦法也作相應調整。

該通知將員工每月的工作日從20.92天調整到20.83天。2000版《通知》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爲20.92天,日工資據此進行了折算,但新《通知》規定,日工資的折算以月計薪天數爲準。這就是說,調整後的假期中,日工資的換算既不以原來的20.92天換算,也不以以前媒體報道的20.83天換算,而是以21.75天換算。

北京是完全按照國家要求執行的,具體計算方法完全按照勞動部的通知執行。現在的計算方法:

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節假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每月工作天數:250天/12月=20.83天;

計算工時:以月、季、年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計算;

日薪:月收入/月收入21.75天(按月計算);

時薪:月收入/(每月工資天數/8小時);

月收入:365-104天/12個月=21.75天。

[律師提示]這一微妙的變化要求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即,在換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也應除以21.75。這種變化導致了部分工人加班時間的減少。

第一,減少了公務員的日薪換算。公務員加班費按新的“月計薪天數”計算,比以前的“月工作日”計算少了。因爲政府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來計算加班費,所以公務員在計算加班費時,換算出來的日薪可能會有所減少,但對其月工資總額沒有影響。

但對大多數在企業工作的員工來說,這並不會造成多大影響。由於大多數企業在員工加班時都不嚴格按照這一天數換算日工資。而且對以日工資計算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來說,由於他們的工資不以月爲單位計算,他們沒有月工資這一概念,因此也就沒有什麼影響。

標籤:計算 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