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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補籤嗎

可以。

1、補籤勞動合同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那麼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公司與勞動者補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應載明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開始。

公司雖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補籤的合同中,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開始,該行爲應視爲勞動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屬於一種追認行爲,可視爲雙方在建立勞動關係時已訂立勞動合同。且該追認行爲使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也同樣受到勞動合同約定權利義務的規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一、員工不同意補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補償嗎

員工不同意補籤合同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員工不同意補籤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支付經濟補償金時要按照以下的標準:

(1)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1個月工資。

(2)員工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1年的標準計算;

(3)員工工作不滿6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作期間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補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