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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帶薪休假工資怎麼算

工傷帶薪休假工資怎麼算

職工在工傷休息期間的工資爲原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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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假期工資怎麼算

一、工傷休息期間工資怎麼算

1、職工在工傷休息期間的工資爲原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遊餘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農民工工傷骨襲模折工資怎麼算

1、在每個城市,都存在農民工,農民工建設了城市,如果農民工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是需要負責賠償的。農民工工傷骨折工資怎麼算:員工在工傷期間的工資應該由單位按月支付,保持原工資福利不變。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神禪滾,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4、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期間休假怎麼算

在工傷期間休假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不影響帶薪年休假,停工留薪期休滿之後,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傷帶薪休假是指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帶薪休假最長爲一年,如果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覈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傷休假期間的待遇有哪些?

1、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2、伙食補助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交通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4、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5、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6、護理費

(1)標準: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7、一至四級待遇

(1)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8、五六級待遇

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9、七至十級待遇

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綜上所述,申請工傷賠償的程序: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攜帶工傷認定決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等資料向社保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帶薪休假工資如何計算

1、單位承擔治療費用

2、單位負責工傷人員的工資,治療期間的工資爲本人受傷前的原工資不變,單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按單位出差人員標準的70%(或當地標準)由單位支付

4、住院治療期間如有護理的護理費用按當地標準由單位支付

5、根據傷殘鑑定得到的傷殘等級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還需按照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爲3個月;5年以上的爲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爲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爲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爲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爲18個月;20年以上的爲24個月。

工傷假的工資怎麼算

工傷鑑定期間的工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屬於在工作時間,因爲工作原因受傷的,勞動者應當向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爲工傷的,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後,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只有鑑定爲傷殘等級的,纔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範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