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生活站

位置:首頁 > 綜合知識 > 

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哪些組織申請調解呢

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哪些組織申請調解呢

法律分析: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而這其中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而對於申請條件的程序和手續的規定,在形式上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八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標籤:調解 爭議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