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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政策不明確,退還合理嗎?

租房押金政策不明確,退還合理嗎?

租房未籤合同導致押金不退是否合理,一般情況下是不合理的,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退還押金時應注意:在房屋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在簽訂合同前約定退還條件和日期;清點房屋設施並列入清單;如果合同未明確押金性質或規則,則押金必須退還。如遇到不退押金的情況,可尋求居委會或法院的幫助。

法律分析

一、租房沒簽合同押金不退是否合理

1、租房子沒簽合同押金不退一般是不合理的,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約定的合同內容包括合同雙方當事人姓名、聯繫方式;合同標的、標的物數量、標的物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合同的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法定和約定的其他內容。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二、退還押金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爲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2、簽訂租房合同前約定退還條件和日期,最好把房間裏有的東西和新舊情況寫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門窗,家電、傢俱,煤氣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俱的完好程度等。

3、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後,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

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注意有沒有漏水,東西有沒有損壞的情況

4、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押金必須退還,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爲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遇到這種不退押金的房屋租賃合同儘量不要去簽署,如果簽署了合同但是對方不退還押金的可以到居委會去尋求幫助,或者帶着租賃合同到法院去起訴。這種情況法院在租客沒有損壞傢俱的情況下會要求退還押金。

結語

租房未籤合同導致押金不退一般不合理,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合同應明確雙方姓名、聯繫方式、標的物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退還押金時,雙方應注意房屋及設施無毀損,業主應按約定退還押金。簽訂合同時,約定退還條件、日期,並清點房屋設施狀況,註明維修費用責任,避免糾紛。若合同未明確押金性質,押金應退還。如遇不退押金情況,可尋求居委會或法院協助,法院通常會要求退還押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爲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七百四十條 出賣人違反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絕受領出賣人向其交付的標的物:

(一)標的物嚴重不符合約定;

(二)未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絕受領標的物的,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