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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組織結構有哪些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爲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合公司,其區別於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事業機構等。現行中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分爲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無限責任公司:是指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的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公司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各自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3、兩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出資額爲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劃分爲等額股份,全體股東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額爲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5、股份兩合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劃分爲等額股份,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持有的股份額爲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一、公司的組織結構的常見分類辦法

1、根據股東所承擔的責任形式不同而劃分;

2、根據公司的信用標準不同而劃分;

3、根據股東對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轉讓而劃分;

4、根據公司的國籍而劃分;

5、根據一個公司對另一個公司的控制和依附關係而劃分;

6、根據公司內部管轄系統而劃分等六種較爲常見的分類方法。

此外,在世界範圍內出現的特殊的公司現象亦即所謂離岸公司,主要存在於世界上離岸金融中心如英屬維爾京羣島、開曼羣島、巴哈馬羣島、百慕大羣島、毛里求斯、美國的內華達州、特拉華州等等(多數爲島國)等離岸法域。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法域內依據離岸公司法規範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

二、公司法關於公司類型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組織結構有哪些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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