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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房的訂金能退嗎

在未正式訂立合同之前,向賣方繳納訂金,達成訂立書面的合同的意向。但是之後可能自己會因爲這樣那樣的理由,不會再與賣方訂立書面的合同,這時候又想要減少自己的損失,想要請求返還自己的訂金。那麼,買商品房的訂金能不能退呢?

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還是有權利要求全額退款的。

一、定金與訂金哪個能退?兩者有哪些區別?

定金和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1、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定金既是履約的保證,同時還是一種賠償。

通過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表明合同雙方有意並要真誠履行簽訂的合同。

如果買方違約,定金不退,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20%。

2、訂金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房屋認購書中的訂金,其業主或賠償僅僅是單方的,是購房者對開發商的保證。如果開發商違約,只要退還訂金即可。

兩者區別: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購買商品房的訂金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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